第22章岁岁年年人不同

从宋之问这边看来,自己这便是被发配了。

庐陵王是个众所周知的废物,如果是来教导王爷家的世子,后续还有起复的可能。可偏偏天后旨意却是让自己去教个小姐。就算是这位小姐天纵奇才,堪比王勃九岁著书,最多也就是嫁到五姓七望里做个豪门大妇。

更何况那位小姐所做小诗,虽然用词简单,但是其中的那股子悲天悯人的意味,明显不会是一五岁小孩儿所做。多半是王爷假借女儿的名分,找了大儒所做,以讨当今天后欢心。

由此想来自己远离朝堂,这一遭,怕是很难东山再起。心里始终有股子愤愤之气,只是刚到房州,不便展露出来。

而且这房州刺史着实有些聒噪,絮絮叨叨的说起来没完。心思转念间,表情便愈发的不耐了起来。

“崔大人,王爷传过话来。王府设宴,款待二位大人。”有小黄门来报,倒是让宋大学士从蛤蟆刺史的魔音催耳中逃脱了出来。

原来王爷从洛阳一路赶来,心里紧绷的那根弦儿倒是松快了下来,虽然到府里的时候还是上午,却是心里酒虫儿挠拨的厉害,想的自己女儿调的那甜酒,竟是片刻也等不得了。

这时宋之问才有时间仔细的端详了两位小姐。

据说庐陵王一对女儿乃是一卵双生,容貌风华绝代。今日得见,确实并非虚言。

模样自然是长的一模一样,只是神态却大不相同。

打头的那位小姐顾盼生姿,容颜艳丽,只是眼神略微有些纯真,话也更多一些。表词达意之际竟是颇具章法,确实不负天才之名。

后面紧随的那位小姐身姿挺拔,只是眼神始终低垂着,话也不多。偶尔望向自己之时,竟有些许厌恶的意思。不知是不喜欢多个老师还是有嫉妒妹妹得宠的意思。

宋大学士没想到,王府的酒席原来并不是这么好吃的。

倒是也不是说菜做的难吃。就是常见的一应食物,虽然比不上神都洛阳清化坊里的酒肆那般。但是对于地处偏远的房州来说已是难得的美味。

只是这不好吃,却是这王府的酒,虽然带着一股浓郁的甜香,口感也是丝滑无比,但是过于浓烈了一些。不知是用了什么秘法酿制,竟然让人醉的那么快。

他却没想到,这会儿有个叫木子的装嫩老变态,暗戳戳的示意调酒的小杂役,加了不少蒸制的烈酒到他的酒壶里。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宋大学士竟是精神逐渐的涣散了起来,如若不是一旁的蛤蟆刺史咕咕呱呱的说个不停,怕是早已扛不住酒意倒了下去。

却是这会儿,屋外倒是难得的下起了雪来。不大,却很细密。王爷久居房州,此地湿热,不似之前在长安之时那般每年都能见到雪。心里一时高兴,竟命下人们将酒席搬至了后花园画亭处,准备就着怒放的白梅一边赏花一边吃酒。

被花园中散落的雪花一激,宋大学士倒是清醒了许多,只是却不敢再如面前二人那般推杯换盏,只推说自己不胜酒力,再喝下去恐在王爷面前失仪。

只是此时,夫人差人传了话来,说今日有贵客来访,得闻宋大学士诗名天下,房州遇雪也是难得,便想讨诗一首,希望宋大学士赐教。

宋之问精神一震,心中酒意倒是被冲散了大半,心说这怕就是要来考验小子学问了。倒是不敢大意。沉吟片刻,又在后花园中来回踱步了许久,方才向一旁随侍的小黄门讨了纸笔,用了一手漂亮的飞白,徐徐的写下一首:

紫禁仙舆诘旦来,青旂遥倚望春台。

不知庭霰今朝落,疑是林花昨夜开。

不过盏茶时间,能得一首如此应景儿的诗句,宋之问却是颇有些自得于自己的急智。轻声的吟诵了两遍,便请小黄门呈了上去。

王爷和蛤蟆刺史传阅了一番,自然是一通的商业互吹,尤其是不知道庭院里今朝落下了雪花,还以为昨夜庭院枝上开了花一句,生动,形象,贴切。竟是夸成了大唐以来诗文第一人的意思,远把王勃卢照邻之流踩于脚下。

直夸的宋大学士不知是酒意作祟还是如何,脸倒是越来越红了。

王爷命人将宋大学士的诗文往内院里传了过去,说是请夫人赏析。又命人取了些赏物。只说是今日仓促,未准备拜师礼,聊表心意而已。

只是没过的了多久,又有两个小丫鬟从内院角门处转了过来,竟是长的也是一模一样。宋之问也是有些惊奇了。

只是他惊奇早了。那两个小丫头拿的物事,更是让他惊的说不出话来。

第一张是连宣纸都不是的普通白麻纸,一般士族中多都用这等纸张拿来练字或者包裹物事。

第一张的字倒是写的颇为娟秀工整,只是略有些稚气。想来是那位以一首小诗闻名天下的八小姐裹儿所作。

只是看到那篇诗文,宋大学士的酒意竟被惊醒了大半:

梅雪争春未肯降

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

雪却输梅一段香

不仅仅是以雪喻梅,以梅喻雪。甚至还隐隐的连着自己都讥讽了进去。

再细细的思索了一番,却还有借雪梅的争春,告诫自己,人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要有自知之明。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意思。

想不到自己平日里一直自得于自己以诗文书法而自得。却被一个小孩子嘲笑教育了一番。只得感慨这世上果真是又天纵奇才,这下马威下的,倒是真真的打脸。

只是他没想到,被打脸这种事情,一般都不是一下。

第二张纸倒是正儿八经的宣纸,诗文虽然有些好玩,但也不似方才那首那般惊世骇俗。

一片两片三四片

五六七八九十片

千片万片无数片

飞入梅花总不见

应景倒是非常应景,只是略有些机智而已。想来应是那位七小姐所做。普通稚子能有这种水准,也可以说是百年难遇的天才了。

只是这字。。。

起笔稳,收笔安,点顿金钩铁划,刚劲有力,如宝剑出鞘,自带杀气和寒意,却又极具美感和节奏感。仔细看来,竟还有些兰竹之意味。虽然笔墨之间依稀还有些早年大师褚遂良的痕迹,却已经是稳稳自成一派,独步天下的意味。

难道这世间真有生而知之之人?还是两个?

宋之问自己年少多才,名闻天下,却不曾想竟在偏远的房州遭遇了接连的打击。竟是头脑一热,一头倒在了后花园雪污烂泥之中,身上的锦袍都乌糟糟的弄脏了一大片。

却是在昏过去的最后一刻,依稀听到王爷大喊:“来人啊,宋大学士已然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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