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赴死之狼

故作神秘,无非就是为了跟普通人拉开距离,还有一种是不想惹麻烦。

但是我们猜测那两个女眷应该是后一种,他们不想在这商队中惹上任何麻烦。

我的眼睛一直都放在萨尔比的身上,生怕这家伙被野狼撕碎,否则我上哪去找初灵经去。

好在,萨尔比回来了,作为非战斗人员的他,要跟女眷和万钧一块,站在队伍的核心。

虽然有了接近这个老爹的机会,但是我还不想贸然地去询问,毕竟现在是战斗时刻,我们都无暇顾及这些。

核心之外是万家的战斗人员,他们的亮起了步枪,步枪上了刺刀,身旁还有宽大的砍刀。

万家战斗人员之外是马队的战士,他们呈扇形在最外围,每三个人一组,被骆驼保护半包保护着。

也不容我们多想,狼群在狼王的指挥下,向着我们的营地发起了冲锋。

顿时枪械上膛的声音响成了一片,尤其是万钧带来的万家子弟,训练师有素,几乎上膛的动作整齐划一,令人刮目。马队那些汉子,虽然纪律有些散乱,但目光中看不到多少恐惧,显然也是久经沙场的悍将。

“稳住!”船长亲自上阵指挥,他挥舞着军刀,高声喝着,“灯光再外移十米!”

“稳住!调整呼吸,保持瞄准!”船长再次发出指令,“第二队注意第一队的空隙。”guqi.org 流星小说网

看着狼群狂奔而来,越来越近,我甚至能够听到狼群狂乱的呼吸声。

“为什么不开枪?”我心中暗自着急。狼群的速度太快了,几乎是一瞬间就跑出了数十米,如果现在开枪,岂不是能多杀几头狼。任凭狼群这样冲锋,就凭这单发步枪,根本开不了几枪。

“受伤的野狼更加危险。距离太远,贸然开枪,很有可能只给狼群造成轻伤,再就是狼群一旦适应了枪响,那么枪械的威慑力大大降低。所以就需要第一轮齐射,就要给狼群最大的震撼!”

万钧给我们讲解着行军打仗的知识。

果然,在狼群进入光带的那一瞬间,因为从暗到明,光的剧烈变化,让野狼的眼睛受到强烈的照射,他们的速度竟然是一滞,船长军刀砍破虚空,大喝一声,“射击!”

枪声几乎是同一时间响起,一排子弹拽着金色的火尾,如同一把把巨大的匕首,向着狼群扎去。

也就在这一瞬间,狼群有中弹的,身上蓬起一团团的血花,但是他们似乎并没有什么感觉,依旧向前狂奔。但是在狂奔几步之后,那野狼终于感受到了死神的降临,猛然间一头扎进了沙地中,然后翻滚几下,躺在地上抽搐着,哀嚎着。

经过他们身边的野狼除了个别不长眼的,被绊倒之外,其他野狼的速度明显缓慢了下来,有的野狼的眼神中,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

“上膛!射击!”

第二轮齐射的时候,枪声不再整齐划一,甚至还出现两枚枪弹射杀统一头狼的情况,战斗力已经开始浪费。

“自由射击!”

狼群奔跑的速度极快。战士们的动作再迅速,也只来得及射击三次。随后三人一组的战斗小组中,两人抄起长刀,展开了肉搏战,中心位置的神枪手继续点射。

万家的战士则寻找机会,对准冲进营地的野狼进行精准点杀。

战斗极其惨烈,尤其是沙漠狼,死伤惨重。第一批冲锋的四十头狼,几乎在几个呼吸之间就被杀的精光,但是人类这边也几乎是人人带伤。甚至有几匹狼冲到了核心区,却被墨礼英带着墨寻岳用冷兵器直接杀死。尤其是墨寻岳,在杀戮野狼的时候,眼睛中竟然冒出了兴奋之光,巨大的砍刀挥舞着,几乎是一刀就将狼头直接给斩下,甚至还有一头狼的脑壳直接被砍刀切成了两半。看書喇

要知道,野狼素有铜头铁骨之称,但是那坚硬的头骨在墨寻岳的砍刀之下,比那豆腐也硬不了多少。墨礼英甚至都不曾出手,漏网的野狼就被杀光了。

整个营地中充满了血腥味。

我同样对狼群的这种自杀式的冲锋感到不解。

明明狼群有着数百头,如果一下子全冲过来,我们的战士绝对是杀不过来的。但是他们偏偏给我们留下喘息的时间。

船长的眼神却越发凝重了,手下回报,商队20人,15人受伤,2人失去了战斗力。反观万家的十几人,几乎完好无损。

尤其是红枫和白延青,两人杀戮的效率最高。

很快,一声狼嚎声再次响起,狼群再次列队,只是这次的阵形更加分散,狼的数量也更多,显然狼群也在失败中吸取经验。

再一次的冲锋,狼群再次被全部歼灭。此时,商队中已经有人死亡,因受伤而失去战斗力的人达到了一半。万家的战士也有人受伤,好在都是轻伤,问题不大。

骆驼不愧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狼群如此的冲击和枪械的强大声响中,竟然依旧保持着对人类的信任,依旧牢牢地趴在地上,充当着守护人类的围墙。

血腥的味道越来越浓,似乎有些浓的化不开。

死神之眼再次跳了跳,一股巨大的死亡威胁,似乎从天而降,这是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

万溪雯跟我心意相通,走过来捏了捏我的手,询问,“你感觉到了什么?”

“危险,巨大的危险,这股危险似乎来自地下!”我小声回答,却有些心虚地瞥了瞥墨礼鸿。毕竟万溪雯是这个家伙的未婚妻,大庭广众之下,我们的举止如此亲密,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冲突。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只是这地下除了无尽的沙子,还能有什么?”万溪雯轻轻蹲下身子,抓起一把沙土,然后紧紧握住。

沙子从指缝中缓缓流下,然后化作黑暗中的一缕灰色的烟雾,然后重回瀚海。

“危险很多,有毒蛇,有行军蚁,有沙鼠,还有传说中的巨型食人沙虫。这些都是沙漠中极其危险的存在,尤其是那行军蚁中有一种叫火红行军蚁,只有白天才在沙漠活动,不畏死、不怕火,强大的口颚能够轻易咬穿骆驼的外皮,分泌的酸性毒液甚至能够融化钢铁,最是嗜血不过,也被称作血骨军团。”墨礼英对沙漠很有研究,说出了相关的可能。

行军蚁的凶残和嗜血,我不曾见识,但是山野间蚂蚁啃食昆虫和小型野兽尸体的情景我倒是见过很多,密密麻麻的,甚是渗人。我小时候也被蚂蚁咬过,那叫一个疼痛,那叫一个记忆犹新。而且蚂蚁这生物,体形很小,隐蔽性很强,难以清除,非常麻烦。

普通的蚂蚁尚且如此,如果真是这种火红行军蚁,那么我们这些人是否能够扛得住狼群和蚁群的双重攻击。

“蝼蚁且偷生。野狼很惜命,但是绝不怕牺牲。它们最擅长的就是以最小的牺牲获取最大的胜利。那么现在他们发起两轮自杀式的冲击,付出这么大的牺牲,下一步他们还会派出更多的牺牲品,只能说明一点,我们这里有他们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狼群可以付出全军覆灭的代价。”万钧的神色凝重了起来。

一项儒雅的他,很少露出这样的神情,想来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

荒原之外,野狼不断地向着狼王的位置集结,唯独不从我们身后进攻。想到这里,我的后背有些发冷,那阵阵寒意就如同针芒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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