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返程

“疯了,真的都疯了!他们不知道在这里纵火会把迦图人引过来么?!”

心里狂喷了一阵这群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的乌木护手骑士,芬顿现在必须要做点什么了。

他必须阻止下面那群人焚烧尸体的行径,这个位置距离迦图人游骑巡逻的边缘地带没差太远,只要火一点燃,那群经验丰富的游骑不出十分钟就能找到火源。

到时候,就算他提前一步逃了,也绝对会被追上。

但是,如果现在动手,就意味着自己要和27个可以说是人类顶尖战力的乌木护手骑士作战,这不是玩游戏可以读档重来,只要被那根硕大的弩矢命中一次,那就是死,之前斥候精灵的死相还历历在目!

简短的权衡利弊后,芬顿决定动手,毕竟几百个甚至可能更多的迦图游骑和二十七个乌木护手骑士作对比,这是一道很简单的数学题。

山上忽然传来了些许动静,紧接着有一匹快马急促地朝着远方离去。

乌木护手骑士相互对视一眼,很快做出决定,一半的人牵出来之前藏起来的马匹,翻身上马朝着响动传来的地方追过去。剩下的一半人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沿着四周搜索,试图找出之前一直在窥视他们的人的藏身地,而另一部分人则准备继续他们的燃烧仪式。

“有罪之人已逝,愿他们的死宽慰你们的灵魂。”

在集体念完悼词之后,为首的乌木护手骑士点燃火种,丢向地下的引火物。

仪式就此结束,火焰将会永远折磨诺多精灵的灵魂。

嗯?

嗯......

嗯?!

张开双眼,眼前并没有通红,身体也没有温热的灼烧感。

火焰,没有被点燃?

他们不愿享受诺多精灵的痛苦?

不......

火种,在半空中被截断了。

从半山腰射来的箭羽把火种截断,并且,还是精准命中了燃烧着的那一端,用外力把它熄灭。

还有诺多精灵?

而且还是活了很久很久的那种老诺多,这不是那些被他们轻易杀死的年轻精灵所能掌握的武艺。

“上面,还有精灵!”

芬顿隐匿的位置一下子就被他们发觉,他也破罐子破摔懒得继续隐藏,而是加大火力继续输出,茫茫多的箭羽簌簌穿过森林。

塞西尔做梦都想不到,他在几天前刚刚觉得没有用的急速射击现在就发挥了作用。

浓密灌木丛给乌木护手骑士提供的埋伏的绝佳位置,但同样也遮蔽了他们的视野,看不到敌人的具体位置,也无法分辨敌人的数量。

只能凭借经验判断......

不断有骑士被箭矢射中铠甲链接的缝隙,接二连三有人倒地,伏击猎人的猎人显然经验更加老道,他即便有能力也绝不一箭毙命,受伤的人需要掩护,他们必须腾出人手照顾同伴,因此有能力反击的人顿时又少了一大半。

这样的精准度,这般密集的箭雨,这种毒辣而老练的攻击方式......

诺多游侠!

只能是他们了!

拱卫诺多精灵的生力军,几乎是目前潘德大陆上最强的存在之一。

电光火石间,乌木护手骑士就做出了他们的判断。

这不是他们所能应对的,必须撤退。

首领呼喊着只有他们骑士团内部才懂的指令,所有人都快速行动起来,受伤者被拖到后方绑上马匹离开,负责掩护的人朝着箭雨射来的方向还击,等到其余人离开后再步行撤退。

“呼......”

芬顿吐出一口浊气,刚才那种高强度的速射,他也是第一次尝试出来,效果斐然,但代价也很大,他感觉到后背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酸痛到麻木失去知觉的地步。

很快他又感受到一阵后怕,倒不是害怕于刚才自己虚张声势的举动被乌木护手骑士识破,而是担心于那恐怖的实力鸿沟。

“如果我仅仅以一个人类的资质就能做到这种水平,那诺多精灵的暮光骑士又该是怎样的强大?恐惧军团呢?吞噬者呢?”

感受到需要尽快提升实力的同时,芬顿也有了一种期待......

“预言之子和预兆之狼,又能做到什么地步?”

传说中将有资格复兴潘德的两个男人,比起自己,是更强还是更弱?

芬顿忽然甩甩头,抛开脑海里太过遥远得胡思乱想,目前先活下去,再说那些有的没的。

自己的坐骑为了吸引乌木护手骑士的注意已经给放跑了,他走下山,牵出之前他们仓促离开前还没解开绳索的战马,凭借着丰富的驭马经验还有一小把干粮,芬顿成功让一匹棕栗色战马忘掉了它之前的主人。

几分钟的功夫,这匹马就开始亲昵地蹭上芬顿,当然主要目的还是贪图他包裹里的行军干粮。

把散落一地的箭矢重新放回箭囊,再把精灵甲胄堆在马背上,芬顿觉得差不多是时候离开了。

骑马走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是叹了口气,又勒马往回,小心翼翼地把精灵少女抬上马背。

巴克斯帝国,不去了。

新的目的地是最近的,能够有条理提供医疗的,白鹿堡。

这意味着他要重新穿过密布迦图人游骑的包围圈,险象环生,稍有失误就可能当场送命。

但是,与之相对应的高回报让芬顿觉得自己可以赌一回。

只要对这个精灵施以救助,那必然就可以让诺多精灵消除对自己的成见。

那么,以后白鹿堡以及周边村庄的居民,进入山里捕猎砍树,都不会再受到他们的攻击,最少都可以让更多的人度过难捱的冬天,白鹿堡的粮食紧张也能适当得到缓解。

甚至以后,如果建立起了与诺多精灵的友谊,那自己就有可能批量购买到他们最精良的甲胄武器,还有雇佣他们的部队。

想想那个场景吧,两军对垒之际,自己这方突然拉出来成群的诺多精灵,尚未开战都能对对方造成难以挽回的士气打击。

而且,还有一点。

那就是这个世界是存在魔法的,而魔法的存在将在以后,随着吞噬者被他的信徒召唤到潘德,逐渐被所有人知晓。至于现在,离芬顿最近的魔法就来自精灵,即便他们是与魔法绝缘的诺多精灵,但他们依旧拥有大量的魔法工艺和知识。

又有谁敢肯定说自己绝不可能学会魔法?

自己就连穿越这么离谱的事情都做到了,更何况区区魔法?

所以,拯救这个精灵,成为了具有合理性与正义性的事情,芬顿义不容辞地必须做。

至于他心里安的各种小心思,那就要排到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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