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该死的偷车贼

谢老爪儿给人起外号的能力还挺强,刚刚一见面就给余叶扣了一个“余孽”的外号。

见面聊了不一会儿,姚远就觉得“余孽”这个外号对于这位大黑脸派来的神神秘秘的年轻人无比的贴切。

以至于姚远都有点怀疑他的身份,明知他是大黑脸的手下,但看上去他更像地痞、像流氓、像顽主、也像边上的摊主,就是不像一位警察。

真不知道大黑脸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一位奇葩,活脱脱的一个逃避过政府打击的残渣余孽!

平城人说一个人的德行都会挂相,而这位余孽同学对于自己身上的独特气质完全没有掩饰的意思,随意聊天中带出来的信息透着浓厚的江湖气息,甚至自豪地还提到自己有过两年的“大刑”经历。

所谓的“大刑”指的就是指被入狱收监,这种经历都能拿出来显摆,简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看着这位余孽迅速和焦三、李铁龙那两块料混在一起,三个人都满嘴喷白沫地吹嘘着自己在茶甸劳改队的光辉事迹,姚远渐渐的明白了大黑脸给自己小摊上安排这么一位奇葩的目的。

看来千家口派出所对附近民族村的治安乱像已经容忍到了极点,没准要采取什么行动了。

派来这么一位侦查员,肯定是要先期收集证据,就不知道这歌舞升平的千家口夜市上,余孽能捞到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值得大黑脸玩化妆侦查这一套。

自认已经洞悉一切的姚远摇摇头,有种好玩又可笑的感觉。

还好,这位余孽同志脾气挺随和,工作态度也比较端正,不管他背负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任务,反正在卤煮摊上一会儿帮忙招揽客人,一会儿帮着收拾桌子,时不时地吆喝两句:“卤煮火烧哇!”,还挺像那么一回事,就是口音听上去不太像是城里人,带了点远郊区县的味道。

没准是因为今天摊子上来了谷小米和米雪两个大美女,两位美女也不矜持,一起前后忙着招揽生意,所以今天摊子上的食客明显多了许多,但和人家对面新出的“赵记卤煮”没法比,人家那边等着吃卤煮的人已经排上了长队。

余孽说话有点损:“哎,我听老顾说你们的生意特别好,我怎么觉得不咋地呀,看看人家对面都排队了,咱们这几桌都坐不满呢?”

姚远有点郁闷:“嗨,管他呢,咱们就这一锅一百多份,卖完拉倒,早点收摊还不好啊?”

已经不指着卤煮摊子挣钱了,按说不会着急生意的好坏,可是谁都有胜负心,眼瞅着人家的生意把自己挤兑的惨惨淡淡,姚远和胡小胖儿心情都不太好。

余孽瞧了瞧锅里省了一半的卤煮:“怎么滴?剩下这点卖完就算?这能卖到几点啊?”

“撑死了十点,好的话九点就能收摊,咱们的卤煮还是有点群众基础的。”谢老爪儿伸手指了指摊子上的几位老顾客,意思是说,别管怎么样,咱们的卤煮还是有人认。

余孽不干了:“别啊,老顾说这个摊得摆到凌晨呢,你们那么早收,我去哪待着?”

姚远本来就对大黑脸随意利用自己摊子的事情就不感冒,回话也没客气:“那是你的事,不行回去找老顾呗。”

余孽不说话了,精光四射的小眼睛眨巴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米雪小心翼翼地打听着:“姚远,对面的摊子应该比你们做的好吃吧,要不不会吸引那么多人,要不咱们别干了,卖这玩意又脏又累也挣不了几个钱。”

记不清这是米雪第几次劝姚远别干了,姚远对这位只喜欢阳春白雪的小妮子只剩一个敷衍:“再干几天再说吧,没准天冷了就得收了。”

米雪撇撇嘴,对于姚远近乎偏执地摆摊卖卤煮,她觉得自己已经拿出来了最大的耐心,没有哪个妙龄少女喜欢跟猪下水打交道,姚远这个大个子哪里都好,不止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成熟和稳重,还能做得一手好菜,同时听说他的父母都是部队里的高级干部,家境非常好,综合以上,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应该算得上是优质男生,值得投入感情和精力。

奈何,本应是心中白马王子的他就喜欢卖卤煮……

不过卤煮好香啊……

上了一天课,又来到摊子上帮忙,忙前忙后的还一直站着,腿脚酸软不说,肚子里早就饿了,还是谢老爪儿会心疼人,早早地就张罗:“那什么,胖儿啊,给哥几个都切一碗卤煮,咱们自己先填饱肚子再说。”

小胖儿答应得非常脆生:“行嘞,谢哥,你们先收拾个桌子坐下,我一会儿就切出来。”

谢老爪儿已经同意了姚远的观点,连摆摊带玩,生意不好自己人先吃,吹着清凉晚风,看灯下人来人往,几个小菜配卤煮,旁边还有美女作陪,这何尝不是人生一大享受!

说到要吃饭,已经消失了半天的余孽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没等谢老爪儿把桌子擦干净,就一屁股坐下来,等卤煮一上桌,这个货的吃相一下子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那个吃相兼职没法看,饿死鬼投胎可能也就是这个样子。

一般人吃卤煮肯定用筷子挑挑拣拣,挑出一口肥嫩的大肠再吃一口浸满汤汁的火烧,觉得味道不够再细细地往碗里加上一点韭菜花、蒜汁、辣椒油。

然而这位却不,拿起筷子往桌上墩了一墩,就端起饭碗张开大嘴,连汤带水一股脑地往里倒,那大嘴仿佛就像个垃圾桶、无底洞还不嫌烫。

这豪放的吃相让几个人瞬间住了嘴,齐齐的眼光看过去,就像看到了外星人。

谢老爪儿形容他吃相就挺形象:“这孙子吃饭太快了,别人是一口一口往嘴里送,丫是直接掀开天灵盖往里边倒!”

转瞬吃完一大碗卤煮以后,余孽抹抹嘴终于知道不好意思了:“嘿嘿,没辙,我这吃饭速度是练出来的,怎么样?吓到你们了吧?”

大家就笑,姚远就想:“看来这位余孽没撒谎,这种吃饭速度没准真是在劳改队里练出来的。”

不顾大家满带惊诧和嘲笑的眼光,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余孽却看向了马路中间,眼神有点不对劲,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一位衣着朴素外套的中年男人推着一辆被擦得锃光瓦亮的自行车正慢慢地穿过马路,往胡同中走去。

突然!余孽身形暴起,手中的蓝花大碗如飞火流星一般飞出,紧接着一个健步跳过矮桌,冲向那位推自行车的中年人,口中还大叫着:“抓贼!抓偷车贼!”

余孽的身形非常矫健,掷出去的蓝花大碗更像长了眼,直接命中中年人,在对方的脑袋上撞得粉碎,不等中年人反应过来,余孽已经扑到,一个抱摔,中年人连带自行车一同倒在了地上,接着抄起对方的一只胳膊,反关节向后牢牢控制住,膝盖同时压上了对方的脖子。

目睹了这瞬间变故的几个人都傻了,还都坐在原地没人动弹。

余孽回头大喊:“哎我说,你们倒是帮忙啊,这孙子偷人自行车!”

周围看热闹的人一下子围拢上来,场面开始变得混乱了起来,偷车贼兀自在地上挣扎。

姚远、谢老爪儿包括小胖儿终于也反应了过来,都飞步上来,把两个人保护在中间。

怕围过来的人群误会,余孽一下子从中年人腰间拽出来一个s型的铁钩,向逐渐围过来看热闹的人比画,嘴里不停地大喊:“抓了一个偷车贼!这孙子偷自行车!”。

那个s型的铁钩模样怪异显然有特殊用途,再看倒在地上的自行车,车锁还好好地锁住了车轮,围观的人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该死的偷车贼!

看到街上哪一辆自行车顺眼,成色比较好,便上前用铁钩勾住车大梁,s型铁钩往腰间一挂,车后轮离地,偷车贼便可以大模大样地推着自行车走了。

迅速推到没人的地方,再用压力钳破坏掉车锁,一辆自行车就这样到手。

说起偷车贼,每个平城人都恨得牙根直痒痒。

平城城区一马平川,自行车对于平城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一辆如凤凰、永久的名牌自行车价值上百,在每个家庭里都算是一个大件了。

也就几年以前,自行车还曾经是年轻人结婚必备的几大件之一,所谓的“三转一响带咔嚓”里面的“三转”其中之一指的就是自行车,另外两个就是手表和缝纫机,另外的“一响”最早指的是收录机,后来被电视机代替了,最后的“咔嚓”指的就是照相机。

没有一辆像样的自行车,年轻人结婚都觉得少点啥,由此可见自行车对与一个家庭的重要程度。

当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一些,自行车的普及率更高了,但是在家庭里的重要程度可丝毫没减,说是当下的普通人的“私家车”也一点都不为过。

可是,自行车别管锁的再好,总丢!

比如姚远,姚远家里不缺钱,从小学后半程开始,就已经自己骑车上学,骑的车从二六凤凰到山地自行车,再到拉风的公路赛车一路换下来,到现在骑的却是一辆加重二八永久。

换车如此频繁的原因不是有钱没地方花,而是总丢。

车越好丢的越快,最过分的曾经的那一辆公路赛车,上了中学以后的男孩子爱攀比,那辆帅气的山地自行车被偷了以后,姚远家里便托人弄呛地花了好几百才买到了一辆公路赛车,就这辆拉风的公路赛车在姚远胯下还没骑够一个学期,便又被人偷了!

万般无奈,才重新骑上了老爹的那辆不起眼的二八大战车。

姚远这个丢车的经历一点也不稀奇,说没有一个平城人没被偷过自行车,一点也不过分。

像谢老爪儿就更过分,上了高中以后是一年丢一辆,丢的再也不敢买新车了。

余孽怕人群误会,喊出了抓了个偷车贼,却不料像像了个马蜂窝。

如果是一般的打架斗殴,周围人最多看看热闹,现在如今眼前有个被捉的偷车贼,还是现行犯,围观的人群就再也不淡定,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句:“打他!”

人群便一拥而上,场面一下子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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