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子赵1十八

满族早期丧葬习俗的主要特点之一,是人死后实行火葬而并非土葬。形成这一习俗的原因,虽有可能受佛教及周边蒙古等族的影响,但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本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状况。满族人的先世以狩猎为主要生活来源,通常要走到很远的地方去寻找猎物,有时一次狩猎就要几天或十几天。在这一过程中,难免有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丧生,而同伴很难将尸体携带回家,因此火葬就成了最简便的办法之一。其具体作法是,如果人是死在距家很远的地方,由同行者将死者发辫剪下,将尸体焚化后,拣一两块骨头与发辫共同装在一个皮口袋里,带回交给死者亲属。直至清朝入关后很长时间,八旗兵士外出作战中阵亡仍是采用这种火葬的习俗。清初的三位皇帝——努尔哈赤、黄太极、福临(顺治)死后,也都是将尸体焚化,再把骨灰放入容器中安葬于陵寝。

康熙以后,受汉族文化影响,满族逐渐改从土葬之俗,但在丧葬祭奠仪式方面仍然保留着本民族的一些传统作法,其旧式葬礼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小殓:即从人咽气到入棺前的仪节。临终前要为其穿寿衣鞋帽(均按本民族装束),衣裤层数用单不用双。人气绝后将其移至室内灵床上停放。灵床顺炕沿平行方向搭设,高矮依死者年岁而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炕沿。尸体一般是头西脚东仰卧,床下放一盏灯和一只公鸡,意为给死者“领路”。同时要将西墙供的祖宗龛取下或用红布遮挡,以免“煞气”冲撞神灵。丧家要在大门外竖竿挂红幡以为标志,幡之长短依死者年岁而别,男置门左、女置门右,早挂晚收,日祭三次。亲友们也自本日起前往吊唁,至亲还要陪死者家属“守夜”,料理丧事。

2、大殓及出殡:大殓即是将死者放入棺材。满族棺材与汉族不同,上盖是类似屋顶的两面坡起脊式,棺内除褥子外还要铺柴草,属于火葬习俗的遗存。抬尸体入棺时不能走屋门,只可从窗户抬出,死者长子抬头部一端,其他子女抬脚一端。尸体安放棺内并钉好棺盖后,要在棺前摆放供桌祭品,死者长子跪于棺侧,向前来吊唁的亲友磕头致谢。至出殡之日(民间一般是死后三天或七天),凌晨送殡队伍即出发,前有死者长子打红幡,随后是灵柩及送殡亲友,至墓地安葬后烧纸。如死者年岁较高,送殡者将红幡撕条带回家钉在孩子的衣服上,取“借寿”之意。

3、服丧和祭奠:长辈去世,儿女晚辈要穿孝袍或系孝带子,均用白布制做。服丧期间(旧时是一百天)男不剃头、女不戴花,也不能穿鲜艳的衣服,女子的首饰只能用银质的、而不用金或其它花色。这一期间也不能举办和参与婚事和其他喜庆娱乐活动。祭奠死者的日子是其去世后逢七之日(至七七止)和百日、周年等。早期祭奠时要将死者生前所用的衣物、弓箭等实物分别焚烧,入关后逐渐改用纸制品代替。此外,逢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初一、除夕等固定的祭日,还有插佛朵(用树枝上糊彩纸条)、烧包袱等祭祀,至今在东北一些地区的农村仍可见到。

礼仪忌讳

满族尊老敬上,居家对父母三天请一小安,五天请一大安。满族人忌害乌鸦、喜鹊、狗,有并于崇鸦、鹊、狗的习俗。不准打狗、杀狗,不吃狗肉,不穿用狗皮。服孝中男子不剃发,女不簪花,三年内不穿红。

室内禁忌

满族将西墙作为供奉祖先的神圣部位,不准在此挂衣物,张贴年画;西炕俗称“佛爷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讳人们尤其是女人随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许将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这里。不许从锅灶、火塘的三脚架上越过,不能用脚蹬踏或者随便坐在锅灶上或火塘边;不准在锅灶口或塘上烤脚、袜子、鞋靴;禁止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鱼刺等扔进锅灶或火塘里。

人体禁忌

满族忌讳婴儿头未睡成扁形,特别是女孩,如果枕骨部位没有睡扁,会被视为“丑姑娘”。

禁杀狗

满族禁杀狗、吃狗肉、服狗皮。明末以来满族人有不食狗肉之俗。民间相传努尔哈赤被明兵追杀,昏睡在荒草甸里,追兵放起火来,跟随他的大黄狗沾水灭火救了罕王,最后却累死了。为报答大黄狗“救驾之恩”,满族从此不吃狗肉不穿狗皮缝制的衣服。实际上,满族敬犬习俗是在长期狩猎生活中形成的。狗在满族的生活和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狗可以看家、狩猎、拉纤、拉爬犁、侦察、传递情报等。

禁捕食鸦鹊

满族认为鸦、鹊为吉祥之鸟,当为原始图腾崇拜之遗,也出于“神鹊救主”之意。民间相传老罕王努尔哈赤被明兵追杀,躲在树洞中,一群鸦鹊飞来,掩护罕王脱险,所以满族不伤害鸦鹊,并且忌食鸦鹊。

禁坐西炕

满族卧室布局特点是环室三面筑火炕,其西炕窄,下通烟道,炕口一般不摆设杂物,因为西炕壁上供奉着神圣的祖宗板。祖宗板上放有神匣,神匣内有祭神的神器或神木,故而忌坐西炕。

祭祀中的禁忌

满族家祭中的禁忌有:不许怀孕者、衣狗皮者、疯癫者、僧丐、衣孝者入祭,祭祀吃剩的骨头和肉必须送到高岗上,或撒到江河中。满族院内的索伦杆不得污秽,不许在神杆下拴马和喂家禽。祭祀前要进行斋戒,包括沐浴更衣,不能喝醉酒,不能食肉动荤,不能参加吊丧等等。此外祭祀之日还有十二禁忌:意不诚笃、仪度错乱、器物不洁、生气口角、衣冠不整、闲谈外事、喜笑无度、长幼无序、投犬顿器、刀勺声响、内祭未毕不洁出屋、外祭未毕不洁入屋。

喜鹊是许多民族都喜爱的鸟类,常言说:喜鹊叫,喜来到。所以满族人对喜鹊也十分喜爱,并把喜鹊视为神鸟,从不伤害,并在自己庭院竖立长杆,备以食物,供喜鹊食用。所以,我们到满族家里作客时,不要戴狗皮帽子,不要穿狗皮大衣,以免引起他们的不高兴。

影壁:满族传统住宅的一部分。亦称影壁墙。其式多为一字型。高约5尺,宽6尺,厚1尺有余。一般为石、砖结构(亦有土墙外镶砖者),以石为基,用大青砖砌壁身,壁顶多呈马鞍型瓦顶。正面壁心平面,画以吉祥纹饰,亦有雕刻如意彩绘者。反面壁心多设有佛龛,为供奉土地爷之用。影壁均置以庭院大门里3米左右处。现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传统宅院中多有保存。

满族宅院:满族传统的住宅型式。乡间宅屋多为草顶土墙,房顶茅厚尺许,居室多为敞间,颇似口袋,故俗称口袋房。室内北、西、南三面环炕,俗称万字炕,橱箱被褥之类俱靠西北墙安放。窗户多为南、西向,用高丽纸外糊,藉以御雪雨。住房多为3间,中室开门,并设有厨灶,门皆外闭,以防野兽撞入。山墙两侧外一米处设有满洲烟囱。多无院墙及东西厢房,仅以木栅或秫秸围之,并饲以猪羊牛狗。现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还保留不少此种旧舍。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满族传统住宅都是官房(营房),房顶均为马鞍型,一般每一户八旗兵丁的宅院面积为3分3,房为2间半,皆南窗,中开门,两侧里屋均为南炕,西墙上设有祖宗板,屋外有院墙,院门都有门楼,门口3米处有影壁,壁背后设有佛龛,院内立有索伦杆(神杆)。房屋一侧为箭道,连通房后厕所和马厩。这种营房现还有保留。

万字炕:满族传统居室中之火炕。满族传统居室为口袋房,一般为3间,中间开门,俗称外屋,两侧为里屋卧室。卧室内西南北三面皆有炕相连,如“匚”形。炕用砖、坯制成,炕内有烟道与外屋炉灶及室外烟囱相连。南炕为一家之长者居住,晚辈多居北炕。满族以西为上,故西炕多摆置祭器,因西墙上供有佛爷匣子(祖宗匣),故俗称佛爷炕。各炕边沿均有木制炕沿,炕上多铺以红毡、芦席等。迄今在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还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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