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名声很大的沈觅

“你在看什么?”

穷奇见他心不在焉,忍不住问道。

沈觅收回目光,缓缓道:“看看那个叫谭易的铜鞘卫有没有来,也不知道流萦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扫兴。”穷奇本以为他发现了什么漂亮的女人,没想到竟是这个答案,不由大感失望。

不一会儿饭菜上桌,沈觅赶紧抄着筷子便吃了起来。

他穿越以后,得到的最大经验就是,有饭要快吃,指不定突然就蹦出什么意外,就吃不成了。

待到酒足饭饱,他忽然听到嘈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声惊呼。

沈觅低头看去,却发现缠香已经到了。

她今天脸上依旧挂着一层薄纱,身穿一件华丽襦裙,颜色以浅灰为主,辅之金丝银缕,长摆拖地,款款走到平台中央。

缠香双手置于小腹,打了个万福,目光扫向众人。

随着一声开场锣响起,缠香轻轻抬起双臂,宽大的扇袖滑落,露出一双藕臂,细长的手指轻摆,犹如仙鹿绒角,灵动而优雅。

沈觅不由暗忖,这舞当真好看,便是和琼华玉瑶双姝的金华玉彩舞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众看官也是一脸痴相,直到一曲舞毕,才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缠香跳完,踩着碎步便下了台。

按照规矩,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情笺。

不过沈觅这次并不打算往里面塞银子,毕竟这次来得目的不是缠香,没有必要白白浪费。

穷奇见状,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不放银子?”

沈觅轻笑,道:“我见缠香还需要银子么?”

穷奇不屑道:“你就吹吧。”

沈觅沉默不语,轻轻用竹筷敲着瓷碗,发出清脆的叮咚声。

一下,两下,三下。

等第三下的余音散尽,忽然听到二楼东南角的位置爆发出一阵兴奋的叫声。

“是我,我抽到了,今天缠香姑娘归我了。”

沈觅朝声音的方向看去,一个岁数不大的年轻人正举着自己的号牌大叫,神情异常激动,就差跳上桌子了。

周围人则纷纷投去羡慕嫉妒的目光。

不过没多久,沈觅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果然来了。

沈觅不动声色地离开桌子,也朝抽中号牌的那人走去。

谭易挤进人群,朝那人拱了拱手,朗声道:“兄台运气真是不错,不知可有兴趣出售手中的号牌?”

沈觅不由暗笑,连台词都一模一样,看样子他没少干这事。

年轻人愣了一下,继而不屑地说道:“你谁啊,有病吧,缠香姑娘陪寝,岂是能用钱来衡量的?”

谭易今天格外不耐烦,从怀中掏出一张银票,语气不善道:“今天这张号牌我要定了,拿了钱赶紧走。”

年轻人看到那张银票明显一愣,但对方说话太冲,一点台阶不给自己下,他脸青一阵,白一阵,梗着脖子叫道:“有钱了不起啊,今天我还就偏不卖这号牌。”

谭易脸一下子阴沉下来,狠狠瞪了年轻人一眼,这才又掏出一张银票,两张并在一起,甩在他的脸上,从嘴缝中挤出几个字:“快滚,别不识好歹。”

年轻人终于还是抵抗不住诱惑,再也不顾颜面,一把接过银票:“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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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撂下号牌转身便离开了。

谭易拿到号牌,也没心思再停留,也离开了。

沈觅连忙跟了上去。

穷奇啧啧称奇道:“他们天人会可真有意思,私下见面还要给外人送银子,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沈觅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送情笺是花影楼的赚钱手段,他们想不引起注意,便要遵守这个规则。”

“这样最多会有些传闻,说内城里有个大官是个情种,愿意花大价钱买缠香一夜,这种光明正大的见面要比偷偷摸摸见面方便多了,毕竟这点钱对于他们来说也不算什么。”

说话间,谭易已进了二楼的一间雅间。

沈觅顺势推开了隔壁房间的门。

里面却早已经有了顾客。

一男一女,衣衫不整,举止亲昵。

沈觅没给他们尖叫的机会,催动雷纹,一人一掌,将二人打晕了过去。

他走到墙边,将耳朵贴了上去,将尘息运转到极致,侧耳聆听。

隔壁的声音清晰地传了过来。

只听谭易毕恭毕敬地说道:“主人,号牌已经拿到了。”

接着,另一个声音响起,朦朦胧胧的,像被捂住一样。

沈觅有些奇怪,明明谭易的声音如此清楚,另外一个人的声音怎么就听不清呢?

他问穷奇道:“你能听到他说话吗?”

穷奇迟疑了一下,说道:“他好像在故意隐藏自己的声音。”

沈觅奇道:“修尘术还有这样的功效么?”

穷奇哼道:“我怎么知道,你自己修炼的东西,不问你自己,跑来问我有什么用。”

沈觅这才想起穷奇生活的时代还没有修尘术,这个问题未免有些太为难他了。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这么谨慎,”沈觅不由惋惜道:“恐怕咱们要错过什么重要的信息了。”

不过又听了一会儿,沈觅才发现自己过于乐观了。

谭易说话几乎没有什么内容,全是知道了,嗯,是是,这样的词汇,自己根本得不到什么信息。

就在沈觅打算放弃的时候,忽然听到谭易说道:“现在要去缠香姑娘的房间吗?”

“嗡嗡嗡。”

“还有什么事情没解决?”

“嗡嗡嗡。”

“您说要解决一只小老鼠?”

沈觅正纳闷这人是要打扫房间还是怎么样,便听到穷奇一声惊呼:“小心!”

紧接着,便看到干净的墙壁突然裂开一道缝隙。

轰的一声,碎石飞溅,一只手穿过墙壁朝着沈觅便抓了过来。

沈觅大惊,体内尘息飞速运转,雷纹亮如闪电,急速像后退去。

可这一退,竟发现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变得粘稠起来,自己仿佛置身水底一般,行动异常迟缓。

他只退了不足半步,便被那只手扯住了衣领。

那只手用力向回一拉,沈觅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撞在了墙上。

这一撞,几乎要把他的五脏六腑都撞出来一般。

但对方显然并不想这么轻易地放过他,只停顿了一瞬,便再次朝自己的方向拽了过来。

这一次的力量远胜刚才,坚固的石墙再也经不住这样的撞击,顿时塌出一个人形的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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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沈觅也顺势被带到了隔壁。

见目的达成,那只手一松,沈觅便如同一滩烂泥一般倒在了地上。

穷奇在沈觅的身体里,能够清楚地感受到他的状态,不由焦急地吼道:“臭小子,你怎么样?”

沈觅只觉头晕眼花,全身上下的骨头都散了架。

刚才那两下,没有尘息的保护,甚至连防护的动作都做不出来,完全是用肉身硬撞上去。

好在之前修炼时,先天尘息有强化肉体的功效,要不然这两下足够他吃上一壶的。

他咬着牙,甩了甩头,将眩晕感抛在脑后,抬头望去。

这时,那只手的主人终于开了口,他淡淡地说道:“沈大人,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遇见你。”

沈觅终于看清对方面容,白玉面,冷锋眉,冷冽的双眼带有一丝轻蔑。

商奉璋!

沈觅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也是天人会的一员,他可是四羽神官,大祭司的亲传弟子,未来有可能成为天底下最强大的八位祭司之一的人,怎么可能放弃光明的未来不要,转投天人会?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即便不用瞬机卦他也能清晰的感觉到对方的杀意。

得想个办法脱身才行。

便宜师父曾经说过,拥有先天水纹的商奉璋,即便是尘圣来了也未尝不可一战。

沈觅还没有蠢到和如此厉害的人交手。

他已经知道了商奉璋的身份,只要能逃走,就是他的胜利。

想到这,沈觅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咬牙站了起来,四下张望了一圈,笑道:“原来是神官大人,你这打招呼的方式可不怎么礼貌。”

这时谭易一脸惊讶地指着沈觅道:“你你,你不是叫王池么?怎么又改姓沈了?”

“王池?”商奉璋嘴角咧起一丝冷笑,道:“连他都不认识么,让我来给你好好介绍一下吧。”

“这位就是最近在内城名声大躁,曾多次坏我好事,我六师弟的亲传弟子,二小姐的首位门客,大总管的得力手下,新晋贵族,玉鞘卫,沈扼惑,沈觅,沈大人。”

好家伙,沈觅不由感叹,你不说,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厉害呢。

谭易却脸色一变,叫道:“原来他就是沈觅,那岂不是说流萦姑娘……”

说到一半,忽然顿住,狠狠瞪了沈觅一眼,在商奉璋身边耳语了两句。

商奉璋听完,不由冷哼一声,道:“我早就看他们不老实,能干出这种事来并不稀奇。”

谭易一拱手,道:“被他欺骗,是属下失职,还请主人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杀了他。”

商奉璋冷笑道:“哪能这么便宜他,依我看,不如也把他变成地下城里那些怪物。到时候六师弟和小师妹看到了,不知道会露出什么表情。”

谭易面色一喜,连忙道:“主人英明,属下这就动手。”

商奉璋微微颔首,淡淡地提醒道:“别闹出太大动静,这里是晦元的地盘,我可不想大战在即,让他抓住什么把柄。”

谭易点了点头,缓步走向沈觅,双眸中闪着兴奋的光芒。

八城的大祭司退位以后,会从自己的弟子中选出一位最优秀的,来继承自己的衣钵,当然,他首先需要经历地劫的考验。

——《浮世新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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