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去清风镇

整个过程极其顺利,这个施工队大概有四十人出头,最终有三十几人买了自己制作的冰雪冷元子。

而且但凡吃了,没有一个不操着地道的青州话说好的。

这帮人一边儿吃还嘴里一个劲儿念叨,明天一定要来,老板肯定发财的话。

当然,也有没买的,叶琛仔细观察了一些,没买的人年纪一般偏大,家庭负担会重一些,不舍的花钱很正常。

大壮和三壮在一边儿,跟着忙着收钱,洗碗,头上的汗淋淋的,一句苦也不说。

叶琛瞅了眼保温桶里面,起码还剩下六七十碗货。

这里面肯定不好卖了,得跟游击队一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叶琛思索着下一个目标是哪里。

老大和老三抱着盆,小心翼翼地数着钱,每二十个,便用草绳穿起来。

大壮拉了拉叶琛的袖子,小心翼翼道,“爹,将近一百文钱啊,这挣钱怎么那么容易!”

三壮也是一脸的匪夷所思,认真的数着手里的钱,挠着头说道:“抗一天沙袋才挣不到三十文钱,咱们这一会儿就顶上三个壮劳力了。爹,咱们家要发财了啊!”

叶琛忍不住摇摇头。

这两个小子,能不能收起他们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做生意本来就是高风险,高收益。

就拿上工来说,踏踏实实虽然挣得少,但是保证一天能挣个二三十文。

但是做生意可就未必了,来钱虽然快,但是也有极大的可能血本无归。

叶琛故意吓唬两个小子说道:“咱们的货品里,加了白砂糖呢,成本高着呢,还有这些碗、勺子也是花钱买的,还没回本呢,你哥俩高兴个啥劲儿?”

听叶琛这么一说,哥俩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哥俩默默地计算着成本,掰着手指头,算来算去也算不到啥时候才能挣钱。

叶琛将货品收拾起来,“走,咱先去吃点东西,爹考虑考虑下一站去哪儿。”

大壮主动负担起挑担子的工作,三壮怀里揣着钱,这个时候,看谁都像是贼,生怕一天的劳动所得打了水漂。

市集上人虽然少了很多,但是依然有很多买饭的摊子。

叶琛几人煎饼摊子坐了下来。

叶三壮习惯性地拉着叶琛的袖子,“爹,出来挣钱不容易,我吃杂粮的煎饼就行,也不用给我卷大葱,我就着水将就将就就可以了。”

叶琛知道这傻小子心里想的,眼前这煎饼可不便宜,最便宜的杂粮煎饼都要三文钱一张,快赶上一碗冰雪冷元子了。

大壮也在一旁看得直摇头,“爹,咱们回去吃吧,我婆姨手巧着咧,咱回家吃她做的。”

“让你们吃就吃,老板加两个鸡蛋。”叶琛大大方方地将铜钱递了过去,对两个儿子说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咱们是出来挣钱的,不吃饱了,喝足了,哪里有力气。”

大壮和三壮只好老实地坐下来。

老板很快便将面糊摊在煎饼锅上,抹了点油,手中木铲一转,煎饼就开始有了七八分模样。

老板还拿出两个鸡蛋示意了一下,叶琛点点头,老板用手里的木铲一敲,鸡蛋落在香葱叶上,便开始了又一次的旋转。

两个孩子肯定没看过这稀罕物件,看得直流口水。

很快一份煎饼出锅,叶琛递给大壮,大壮又很自觉地递给三壮,“老三,你先吃,正长个子呢。”

老三也不客气,风卷残云地吃了起来,连人家支的小桌上的腌野菜也给人家吃得一干二净。

老大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大嘴一张,便将人家那略微有些发硬的煎饼吃进去了四分之一,跟小老虎一样。

叶琛有些不忍直视,这场面太吓人了。

哪有吃一个煎饼,干掉人家小半碗腌野菜的。

老板笑眯眯地说道:“你们也是赶大集的,好吃以后就常来。”

叶琛喝了口热水,这冰雪冷元子虽然好,但是却不能多吃,吃多了对脾胃不好。

听老板开口,叶琛放下手里的碗,对老板说道:“大嫂,咱们镇有勾栏之地吗?”

“啥叫勾栏,我听说刘财主家,有牛栏。”

叶琛摇摇头,太文雅了,老板没听懂。

叶琛赶忙解释道:“大嫂,您误会了,不是牛栏,是青楼,您明白了吗?”

别看大嫂年纪大了,还是个热心肠。

连忙摆摆手,“大兄弟,大嫂看你跟我一样,是做小本生意的,也不容易。大嫂劝你收收心。可不敢想那种地方,别说是青楼了,便是暗门子里的扛刀姑娘也不是咱们这种寒门小户花费得起的。”

“大嫂,你别误会……”叶琛一脸尴尬,他意识到,大嫂将他当成买春的积极青年了。

大嫂却不管那么多,喋喋不休道:“大兄弟,你看看你这俩娃,年纪都不大,你要是真的有闲钱,送到镇上的西墅草堂读两年书,起码出来也能混个算账先生,再不济也能跑个堂啥的,总比跟着咱们风里来,雨里去要强。”

叶琛知道,自己不能在解释了,越解释这玩意越解释不清。

当下,便顺着大嫂说道:“咱们镇还有草堂呢?”

大嫂自豪道:“那可不,咱们镇的西墅草堂还出过举人老爷呢,只不过这两年,教书先生年纪大了,来这里读书的人少了许多。”

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大兄弟,我看你这俩娃都挺灵性,你要是真舍得下血本,就将孩子送去隔壁镇的清风书院,那是个大草堂,没准儿努力几年,还能考个举人光宗耀祖呢。”

叶琛恍惚间觉得有些不对,这个时空似乎跟史书中的不太一样。

因为唐朝和周朝两朝,科举制度并不是非常完善,举人这东西虽然有,但只要进京考试就可以称举人,他是一次性的。

而且他还听乡亲们提起过童生两个字,这应该是明清才有的名字。

所以叶琛有些迷糊,这历史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

那大嫂见叶琛陷入沉思,以为他是动了心思,一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薄纸,递了过来,“大兄弟,这是清风书院的邀请函,我家狗儿就在里面读书嘞,你要是去读书,我家狗儿可以减免半个月的学费。”

叶琛:“……”

我说您老人家怎么这么热情,原来有这么朴实无华的拉新姿势。

叶琛隐隐约约记得,温华那小子好像就在隔壁镇的清风书院读书。

心中好奇,便接过邀请函,开口问道:“大嫂,从这里去清风镇要多久?”

那大嫂一听,顿时脸上笑出了花,“这大兄弟一看就是聪明人,听劝,这清风镇离着咱们镇不远,走路也就半个多时辰。记得若是报名,拿着我给的邀请函,可以便宜五十文钱呢。”

叶琛谢过老板,拿出铜钱付了饭钱,然后带着俩儿子,直奔清风镇。

兴许是中午水喝得多了,大壮走起路来,竟然有些摇摇晃晃的,老三手里提着钢棒,左右侦查,搞得叶琛觉得自己要是再弄匹白马,都可以当王子,不对,都可以当和尚了。

不过吃饱喝足,还是有好处的。

虽然没坐车,也很快便抵达了清风镇。

只是看了一眼,叶琛就感觉到了清风镇和朐临镇的区别。

人家镇上的人口密度比他们那里强太多了,而且他们这里的河并未干涸,上面有小船来回运输货物,估计码头的人应该不少。

俩娃左顾右盼,感觉一双招子都不够用了。

第一次见到那么繁华的场景,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感觉很好奇。

叶琛带着儿子穿梭在街头之上,他习惯性的先看粮食铺子,招牌上的价格并不便宜,粟米又涨了大概十二文钱,排队买粮食的人很多。

至于白面和粳米没有摆出来卖,估计小老百姓也吃不起。

叶琛一扭头,就见粮食店不远处,各种头上插标的。

有卖身葬父的的孩子,年纪看起来跟三壮差不多。

有父母活不下去,准备卖女儿的,那小闺女看起来,七八岁的年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不过洗的很干净,身子饿的跟火柴棍似得,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脸恐惧的看着过往的人群。

最让叶琛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卖身救夫的。

那姑娘看起来,十八九岁,穿着大红嫁衣,手里举着个牌子,虽然看不明白具体写的啥,但是大体意思叶琛还是能猜到,只要花一两银子,就能将她娶走。

他那病重的夫君,躺在门板上,面色发青,奄奄一息。

叶琛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这便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封建社会,一场自然灾害便要沦落到如此境地。

他手里的银钱可以一口气买三五个人回去呢。

可是买回去又有什么用?

先不说自己养不养得活,就说周围起码有十几户人家都需要人救。

自己救得过来吗?

灾情越来越严重,到时候卖儿卖女卖媳妇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三壮紧紧的跟着大壮,小声说道:“大哥,我能干活!你跟爹说说,万一咱们家再落魄了,别卖我!”

叶琛瞪了一眼三壮,带着两个儿子继续往前走。

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前面就是清风镇赫赫有名的清风书院。

这个书院可了不得,据说是官府和举人老爷联名创办的,请的先生最少都是秀才。

附近镇上的孩子,但凡是有希望科举的,基本上都在这里读书。

这也是叶琛来这里的原因。

这群不经世事的孩子们,手里有钱,娇生惯养,而且他们不食人间疾苦,舍得花。

当初上学的时候,自己那些同学,就没少浪费父母的血汗钱。

就自己宿舍的舍友,家里的老父亲每天辛苦搬砖,他照样每天小烧烤吃着,舔狗当着,日子潇洒的不行。

隔三差五的还给家里打电话,要换手机,超薄的。

叶琛往前看了两眼,果不其然,抱着自己同样想法的人很多。

就在学院门口,不少小摊正在张罗着。

有卖笔墨纸砚的,有卖书册画报的,还有抱着佛像,宣扬佛教的。

叶琛将小摊支了起来,立刻有老板好心过来提醒,“大兄弟,这吃食在清风书院门口可不好卖,人家里面有食堂,饭菜做的好吃着呢。”

“谢谢提醒!”叶琛笑着说道:“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

大壮那张憨厚的脸非常管用,走到不远处,一口一个大姐,将一个女老板逗得咯咯直笑,顺手借来一张桌子。

叶琛赶忙将没卖完的货品拿出来。

刚摆完摊没多久,书院里就传来了钟声。

钟声响起,周围的商贩立刻神采奕奕,露出了猎杀的气息。

没过多久,便有不少学生三五成群的从书院里走出来。

他们穿着统一的蓝色学院制服,看起来,忍不住让人羡慕。

风流倜傥少年郎。

叶琛带着两个儿子开启了吆喝模式。

“加了冰碎的冰雪冷元子,吃一口神清气爽咧。”

“提神醒脑,放松心神,保你连中三元咧。”

“我靠!”周围一群小贩都惊呆了。

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可是学院,他们在这做生意,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这一家子竟然大大方方吆喝起来。

而且,人家学生们一个个都心高气傲的,最嫌弃市侩气,他们这样会招人烦。

不少人默默的看着叶琛,心想这汉子愚蠢不是一星半点,估计以后见不到他了。

就在不少人看热闹的时候,令人意外的事情出现了。

竟然真的有几个学生听了叶琛的话,好奇的走了过来。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