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密室杀人

龙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宫先生您好,久仰大名啊哈哈哈,之前老听乌队长提起您,这次我们这边出了点事情可能也要麻烦您了。”

张峰走到宫离晋面前与他握了握手,接着将他和妹妹请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是这样的宫先生,由于您妹妹的钱包是从一位死者身上发现的,而现在这件案子由于一些原因还没有破案,所以可能还要您妹妹配合一下笔录。”

张峰说这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好意思。

“走程序嘛,我明白,我妹妹也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昨天她一直跟我在一块,酒店的监控录像你们也可以调查的。”

宫离晋没有太在意,就拍了拍妹妹的手表示没有什么事情,让其他警员带走去做笔录了。

“张队长,您跟我说说案件的情况吧,能帮上忙最好,我也希望赶快拿回我妹妹的东西。”

张峰给宫离晋倒了杯茶,坐回自己的座位,开始给他讲述事情经过。

“今天早上凌晨五点十五的时候,市郊下龙区的辖区派出所接到一位报案人,说自己的同伴失踪了,并且盗窃走了他五万元现金。

报案人名叫刘安,本市人,前一个月刚刚被放出来,罪名是盗窃罪,惯犯二进宫后放出来的。

因被盗窃的金额较高,我们辖区派出所的值班民警随即立案,并且派出了当时的值班民警随报案人回家走访调查。

经过7个小时的调查走访,我们在邻村发现了报案人同伴的尸体。”

张峰喝了口水,关上空调后打开了办公室的窗户,他掏出烟递给了宫离晋一根。

“出了人命后案件就移交到我们这里了,其实人死了之后找凶手就好了,但是怪就怪在当时找到的不光是死者,他旁边也躺着两个人。

据当时第一个发现的民警说,他们在大概早上九点左右调查走访到邻村,而后一家一家询问情况时发现了犯罪现场。

事发地点是一栋一层砖房,只有一间正屋,屋门是铁门并且用挂锁锁住。

民警走到房屋旁时听到了微弱的求救声,遂即砸开了门锁,但是由于门在内侧被门闩挡住并没有打开门。

还是屋内的人把门闩拿开后民警才成功进入。”

张峰把烟头捻灭,喝了口水抬头看着坐在自己桌对面的男人。

“密室杀人啊,里面另两位还有受害人的资料和笔录有吗?我想看一看。”

“稍等,小刘,把510的资料拿来一下。”张峰对着对讲机说了一声。

不久,一位年轻的警员拿着资料递给了宫离晋。

“唐兴,男,26岁,无业,龙江市兴旺村人,510案件嫌疑人之一。

据唐兴笔录交代,五月九日当晚8点左右他回家的路上,被人从背后勒住脖子,之后口鼻被毛巾捂住,最后昏迷了。

醒来后坐在椅子上,手被麻绳绑住,另一端被绑在天花板上。

然后他发现旁边还有两个人,当时死者还活着,并且当时三人找过房间出口,找到过门但并没有打开,

之后摸索着把门闩放好后,坐回椅子上就又昏迷了,怀疑是另一人在他昏迷过程中杀害死者。

韩伟,男,25岁,职业农户,龙江市兴隆村人,510嫌疑人之二。

据韩伟笔录交代,五月九日当晚9点他从兴旺村朋友家里出来,回村途中被人迷晕。

醒来后同样被绑在椅子上,然后与另外两人交谈了一下后同样寻找了出口,也在黑暗中摸过出口的门。

确定门闩是在昏迷之前被拴好的。

早上醒来之前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被人摸过脚腕。

钱鑫,男,28岁,无业,龙江市兴旺村人,之前因盗窃罪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法医鉴定,死者后脑呈三角形骨折,颅骨向内凹陷折断并且断骨致使脑干损伤,死者由于脑干损伤严重死亡。

在死者躯干以及四肢无其他击打痕迹,推断死者在昏迷中被杀。”

宫离晋看着手上的案件资料以及笔录陷入了沉思,而后他抬起头。

“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双重密室杀人了。关键点在于他们互相都不认识彼此,社会关联几乎没有,也就不存在仇杀的可能。

犯罪现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我们勘查过犯罪现场后发现了凶器就在死者的尸体旁边,可以确定死者是在昏迷中被凶手用砖头砸死。

凶器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纹,确定凶手是带着手套作案。

捆绑三人的麻绳通过房顶上的铁勾连接,长度足够嫌疑人从昏迷的位置走到门口。

两位嫌疑人的口供没有出入,并且都指认对方是凶手,所以我们头疼的就是这两人谁是凶手。”

宫离晋听完张峰的描述,摸了摸下巴。

“张队,我想去现场看看不知道方便不方便。”

“没问题,我去安排车,你妹妹要一起吗?”

“可以一起的话最好了,感谢。”

张峰将宫羽师接回来之后,三人一起去公安局门口坐车赶往市郊。

兴隆村内

宫离晋看着三把椅子摆在这个大概六十平米的屋子内,手指一下一下的敲击着自己的轮椅扶手。

死者的那把椅子靠近房间里侧,三把椅子呈品字形摆放,死者所坐的椅子椅背上喷溅的血点无声的印证着死者的死状。

“张队,两个嫌疑人的衣服上都有死者的血液喷溅痕迹对吗?”

“是的,这也是我们疑惑的地方,但是不排除是凶手为了混淆视线故意为之。”

两人的对话落在了宫羽师耳中,她冷不丁地插了一句。

“可以根据血点形状判断距离的,你们的法医是不是还没对嫌犯检查?”

张峰愣了一下,疑惑的看向了宫离晋。

“我妹妹是林京医科大学的学生,主攻外科,对这方面可能有研究。

按照你这么说,其实问题就不算什么问题了,让法医检查一下两人衣服上的血迹就知道结果了。

如果是一人穿着另一人的衣服,先杀掉死者,然后换上自己的衣服再去做证据。

两次的血点距离痕迹肯定只有细微的不同。

虽然在黑暗中无法很好地把握距离,但是一个人固定的臂长以及刚杀人的手感会很熟悉。”

张峰听后立即打了电话让队里去鉴定两人身上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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