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可能吗?

陈安在山地里找到上工的村民询问了一下,找到跟着在地里干活的陈子谦,跟他简单说了冯学恩找来,让帮忙去杀野猪的事情。

对此,陈子谦倒是没多大意见,反正陈安也是一心想着往山上跑。

“野猪难打,你个人小心点。”

陈子谦叮嘱了一句:“那爷仨也是多年的撵山人,多听下他们的,不要莽撞。”

对于冯学恩,陈子谦还是非常放心的。

“我晓得!”

简单打过招呼,陈安径直回家。

冯学恩也只是领着三人到石河子村来找陈安,他自己是要赶回城里的,在陈安回来以后,找来小称,将那些打理出来的竹溜子、野兔和野鸡称了下,按照约定的价格,给陈安二十八块八毛钱,然后就先一步背着东西离开了。

陈安也不墨迹,回到楼上,拿了子弹带绑在腰间,提了双管猎枪下来,叫上四条猎狗,跟上三人,赶往岩房坪村。

一路上简单的攀谈,陈安知道了三人的名字,老头名叫宁家庆,至于叔辈的两个中年,年纪较大的叫宁东文,小的叫宁东武,而冯丽荣的妈妈叫宁春梅,排行老二。

三人用的都是火枪,一路上熟络起来,将陈安的双管猎枪接过去,各种翻看比划,羡慕得不得了。

其实,他们早在陈安打豹子救冯丽荣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陈安了,只是一直没碰面。

杜春明领着潘石玉和孙世涛,在桃源公社周边的村子进行宣讲,也特地将陈安和宏山保护大熊猫的“壮举”当成了样板,整个桃源公社,听过陈安名字的人不少。

潘石玉等人还在继续,估计会传得更远。

说到这個事情,宁家庆提醒道:“山里人靠山吃山,熊猫皮值大钱,羚牛皮这两年的价格也高起来的,不少人就指望能找到这些东西大赚一笔。

你被这么宣讲,公社上的那些人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样了,会被有些人当成发财的绊脚石,以后进山,遇到这些事情,你还是少管,这是挡人财路啊。”

对于这事儿,陈安早已经想到,点点头:“这个事情我晓得,我自己也有分寸……羚牛和其它的,可以不管,但是大熊猫不一样,我还是想做点自己能做的。”

羚牛是羊不是牛,是一种超大型的野羊,躯体非常壮硕。

一只成年的羚牛足有三百多公斤,因为外貌像牛,被老百姓俗称为野牛。

成年的羚牛角向后扭曲,也被叫做“扭角羚”。

在后世,有人仔细研究,发现羚牛庞大隆起的背脊像棕熊,两条倾斜的后腿像非洲的斑鬣狗,四肢短粗像家牛,绷紧的脸像驼鹿,宽而扁的尾像山羊,两只角长得像角马,所以又被称为“六不像”。

这所谓的六不像,实际上似像非像,为六个动物的特征组合体。

在秦岭的羚牛毛色淡棕而黄,阳光下金光灿灿,有“金色羚牛”的称誉,而在大巴山区,则是呈现出红棕色的皮毛,非常地靓丽。

也正是因此,这样的皮草备受欢迎。

早些年羚牛的数量确实不多,是老虎的主要食物,也是人们的猎捕对象,加之地域限制,羚牛也成了濒危物种。

但是,在老虎绝迹之后,羚牛也就没了天敌,大肆发展起来。

能对它有些克制的,也就只有豹子,能捕杀一些小羚牛,但往往小羚牛被牛群保护得极好,豹子也很难得手,碰到凶悍的羚牛,豹子也只有逃的份,渐渐的,数量就多了起来。

进入深山,时不时就能看到一二十头成群的羚牛。

陈安跟着李豆花学撵山的时候,还见过上百头的羚牛群,在高山草地上成群活动。

碰到这样的牛群,通常都得绕路走,一个不小心,负责守护群体的领头羚牛,立刻就狂冲过来。

之所以成为和大熊猫一个级别的保护动物,那是因为,羚牛生活区域和大熊猫的生活区域是重叠的,是为了保护大熊猫,而将羚牛纳入保护范围,是为了防止人们猎杀羚牛而干扰到大熊猫。

如果有人捕猎羚牛,陈安一点意见都没有。

潘石玉给他的书本中有关于羚牛的记录,羚牛非常喜欢在树上蹭痒,或是发狂地磨角。

山上有羚牛活动的地方,不少树木就是因为被羚牛将树皮蹭掉而干枯死亡,也正是因此,数量稀少的大熊猫本来就因为地域限制,而很少有交流沟通,再加上通过尿液之类在树干上留下的气息遭到羚牛的破坏,而更难寻找到同类。

成年的大熊猫,一年只有那么两三天的发情期,过了这几天找不到合适的伴侣,那就得等到下一年,繁衍变得越发艰难。

羚牛性情凶悍。虽然体躯臃肿,行进时步履蹒跚,显得又粗又笨,但到了关键时刻,却又非常敏捷,特别善于攀爬悬崖,且能腾跃2米多高的树丛。

而性情粗暴的羚牛,尤其是那些争配偶中失败的“独牛”,经常闯入山村附近,人被伤或是致死的,时有听闻,这也让人们对羚牛爱恨交织,更多的时候谈牛色变。

其实从很大程度上来说,羚牛那也是被山里村民归为害兽的。

它们也会驱赶大熊猫,而且,也吃大熊猫吃的那些东西。

陈安之所说有分寸,那是因为他清楚,大熊猫已经稀少到进山十天半个月未必能找到一只大熊猫的程度,碰到人猎杀大熊猫的几率那更是小之又小,他只是挂了了临时巡护员的名而已。

当然了,如果真的遇到了,陈安打心底里觉得,自己还是会出手阻止。

虽然一心扑在钱上是大势所趋,但毕竟是自己生活的地方,他希望以后能更好些,而让野物绝迹,这山里也就缺少了灵性,那是无形的损失。

而且,这山中若是有大熊猫,意义也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四人一路顺着山道穿行,走了十来里路,在傍晚的时候,抵达了那个在大山半坡,紧挨着悬崖边上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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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文和宁东武哥俩,跟宁家庆是分了家的,两人都盖了吊脚木楼,各自回家,陈安则随着宁家庆去他家里。

让陈安没想到的是,刚随着宁家庆进入院子,就看到冯丽荣从屋里端着一盆水出来。

冯丽荣看到陈安的时候,先是微微一愣,随即满脸不悦地冲他翻了个白眼,然后提着盆子就进了屋子。

陈安有些欣喜,更多的是莫名其妙,冯丽荣给他的感觉像是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儿一样。

两人进了屋子,宁家庆招呼陈安在火塘边坐下,亲自给陈安泡了老鹰茶,一边喝着一边摆龙门阵。

宁家庆的老伴已经过世,平时这屋子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冯丽荣呆在岩房坪村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就是跟宁家庆住在这老屋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宁家庆更多的话题是在自己这外孙身上,像是怕陈安知道得不够细一样,从小到大说了一遍,更多的时候是在说冯丽荣被冯学恩送到山里寄养的那些年。

说到冯丽荣小时候那些趣事的时候,老人脸上总是洋溢着笑,看得出,他非常疼爱自己这外孙。

而冯丽荣则是在忙着做菜,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过陈安。

只是在宁家庆说到她一些糗事的时候,会嗔怪一句。

直到后面宁家庆说得越来越多,她才突然蹦出一句:“嘎公,你跟人家说那么多干啥子嘛?让别人听见还以为是你想让我嫁给他一样……人家都已经是要结婚的人了!”

听到这话,陈安愣了一下,猛然间回过味来,多少有些明白冯丽荣在刚碰面的时候,那个白眼的意思。

好歹是帮过她的人,今天这态度明显不正常。

哪怕是在以前碰面,也不会是这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态度。突然有这种转变……总不可能是被这妹儿看上了吧?

可能吗?

这个问题,陈安一瞬间在脑海里问了自己几十遍。

他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不然她怎么会知道这些……又偷偷到石河子村看过?

宁家庆听冯丽荣这么一说,神情顿时变得尴尬:“不说了,不说了……”

他嘴上说不说了,一转眼就问陈安:“没想到伱都要结婚了,好事!”

陈安苦笑着摇摇头:“结啥子婚哦,那是个知青,之前虽然答应,但其实心里一直想着回城,一接到回城通知,东西都没有回村里来收一下就走了。始终是城头的人,看不起山里人,也不愿意呆在山里……正常!”

听到这话,在忙着切菜的冯丽荣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不是所有城头的人,都看不起山里人,我家虽然是城头的,但我就喜欢待在山里,就觉得在城里待着不自在。”

“那只是你没有习惯城里的生活而已,山里始终没有城里便捷,而且日子也比城里艰苦得多!”

陈安简单回了一句。

“我反正是在山里呆习惯了!”冯丽荣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陈安微微笑了笑,没有再多说什么。

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却让陈安心里充满了期望,眼神更多地落在冯丽荣的一举一动上。

不愧是家里开着私房菜馆的人家,连带着宁家庆家里也准备不少调料,而冯丽荣似乎也非常精通做菜,那咄咄咄在砧板上切菜的刀工和行云流水般的炒菜过程,是那么的赏心悦目。

反倒是宁家庆,不停地问陈安和董秋玲的事儿。

人都已经走了,陈安也没什么好隐藏的,也就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简单的四样小菜做好端上桌,宁家庆招呼陈安上桌。

肚子早已经饿了的陈安也不客气,在宁家庆旁边坐下。

“喝不喝酒?”宁家庆客气地问。

陈安点点头:“喝点嘛!”

反正喝了酒就是睡觉,控制好酒量就行,解解乏也不错。

宁家庆提来苞谷酒,用土巴碗给陈安倒了一些,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说了曾经到过岩房坪队上娶了媳妇有了娃儿依然选择回城的知青,说了感谢陈安打豹子救冯丽荣的话,然后又说了明天要去捕猎的野猪。

冯丽荣先吃饱饭,然后就在火塘边听着,直到陈安喝完酒,她起身接过酒碗去添饭。

有个开私房菜馆的女婿,条件不错,他家里吃的可是米饭。

等冯丽荣再把碗端回来的时候,陈安傻眼了。

那么大一个土巴碗,米饭结实地堆放起来,比在幺店子的冒儿饭装得还要夸张。

看着冯丽荣不怀好意的笑,陈安都不知道从何开口。

宁家庆也看不下去了,瞪了冯丽荣一眼:“你娃儿啷个回事哦,没得礼貌!装那么满,连菜都不好放……”

“怕啥子,他又不是吃不了!”冯丽荣不以为意。

陈安笑着看了看自己手里捧着的这一大碗饭,再看看冯丽荣,不管三七二十一,闷头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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