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经济交易合同第十一条

那日略显暧昧轻佻的对话没人再深究。时间过得飞快,似乎只是转眼顾赟秀就已经在俞总裁提供的新家里住了有半个月。陆续搬来的东西都归置得差不多了,顾赟秀也渐渐列出了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

所以顾赟秀找了个没课的下午,准备去采购一趟。

她和俞眠婴在这半个月里虽然不常见面,但在彼此都有意促成的频繁联络之下也熟悉了不少,比起合作对象,倒更像亲密些的朋友。习惯使然,之前叫起来还有些生硬的亲密称呼竟也变得越来越顺口。

不只在公共场合,只有他们两个时有些亲呢的称呼也会脱口而出,渐渐的他们也不再分辨,就由着心走,什么方便称呼什么,想叫什么叫什么。

——这说起来也挺奇妙,有些人认识一辈子也不见得能熟络起来,而有些人却认识短短几天就能成为知交好友。

正因为彼此熟悉了许多,所以顾赟秀有了采购的想法,就毫不犹豫地联络了俞眠婴。毕竟还有一部分需要给俞眠婴买的东西,他能一起去最好不过了。而且俞眠婴有车,来回也方便。就是当个工具人司机也不错。

但是俞眠婴毕竟是总裁,顾赟秀怕他在忙打扰到他,就没有打电话,只是发了条消息。要是等不到回复,她就自己去商场了。

Holly:亲爱的,下午有空吗?

出乎顾赟秀预料的是,俞眠婴很快就回信儿了,速度之快简直要让顾赟秀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一个“日理万机”的繁忙总裁。

不过俞眠婴的总裁身份毋庸置疑,顾赟秀和他认识这些天,也越来越看出俞眠婴身上的压力之大。日理万机也是事实,只是顾赟秀运气不错,碰巧遇上他比较空闲的时间了。

Maine:有空,干什么?要约会吗秀秀?

这时距离他们第一次约会也有半个月了,这频率不可谓不低。若他们是正常情侣,这么交往难保不是出现危机了。他们不是正常情侣,但有“任务”在身,这样表现实在不妥当,怪不得对决定约会地点这回事有一点点阴影的俞眠婴都主动问起来了。

Holly:要说是约会也可以。

Holly:商场采购。房子里要添些东西,一起去吗?

Maine:好啊,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Holly:就在公寓,我去你那里再一起去商场就好了,你来接我也不顺路。

Maine:没事,反正是开车,还快一些。

Maine:你准备吧,我十几分钟就到。

像是怕顾赟秀拒绝,俞眠婴很快加上一句。

这也是恋人的义务。

顾赟秀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并不喜欢无意义的客套,而且她跟俞眠婴也算相熟,在这点事上也用不着客套。

所以见俞眠婴这么说了,她也就没有再推辞,合同义务总归是要遵守的。

Holly:好。

过了几分钟,俞眠婴又发过来一条消息。

Maine:对了,今天你穿什么。

顾赟秀看看自己身上还没来得及换下去的家居服,一边打开衣柜一边单手打字。

Holly:不知道,我都可以,你说吧。

很快,俞眠婴就发来一张照片。

这回他站在总裁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双手非常随意地塞在口袋,散漫又痞气。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却没有把俞眠婴直接照成一片黑影,反而营造了一种清新的通透感,又把略有些侵略性的痞气渲染出了阳光的少年感。

尽管俞眠婴今年二十六,只看年龄而不看脸的话,也不算什么少年了。哦对了,就算是看脸,俞眠婴那张冷漠过度的脸虽然年轻,却也的确很难让人联想到少年。

不得不说是人靠衣装,俞眠婴大概在公司的休息室放了不少衣服,允许他随时从西装革履变成任何风格,给人的感觉也能瞬间大变。

照片中他身上穿的是黑色的休闲裤,虽然是同类型的裤子,今天这一条却和去游乐园那一天的裤子质感不同,稍微正式一点,配上休闲皮鞋,虽然随意却体面。而他上身穿的则是黑色衬衣和砖红色的休闲西装,一扫正装和黑衣的沉重,很是明快,但这是砖红色,便又没有别的红色那样跳脱张扬。整体下来完全是一套方便舒适又不失格调的逛街look。

顾赟秀看着俞眠婴的照片,还在琢磨自己该穿什么。她倒是有一件西瓜红的偏长款休闲西装,因为颜色太粉嫩明亮,她也没怎么穿过,看来这回必须要拿出来了,但是别的就……

这一会儿,俞眠婴又发过来消息了。

Maine:想看你穿短裙。

短裙……

顾赟秀不由得看了一眼日期——十月底。

真是“适合”穿短裙的季节呢……

但是顾赟秀转念一想,格利克曼这边的气候十分宜人,冬天不冷夏天不热。虽然是十月底,天好的时候虽不至于阳光普照,但气温却不低,只有天黑了下来时才会有一些凉意。

而且他们出门不是在车上就是在室内,别说穿短裙,就是穿吊带也不会冷。顾赟秀周边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美女向来都是一年四季短裙短裤不离身的,她们天生不畏寒,在格利克曼这地方就更肆无忌惮。

所以顾赟秀想了想,给俞眠婴回复——

Holly:你真是考验我。

Holly:我不怎么穿短裙,但是好像有一条,应该拿到这边了,我找找看合适不合适。

俞眠婴的回复相当有霸道总裁的风范——

Maine:找不到就先穿别的。到商场再给你买新的。

Maine:想要什么买什么!

顾赟秀看着俞眠婴这“霸气宣言”忍不住笑了笑,难以想象俞眠婴会顶着那张高冷的脸说出这种话来。

但她手上却是回复:谢谢亲爱的!

顾赟秀回完这句就放下手机,开始翻箱倒柜。

幸亏她平时习惯好,衣柜整理得井井有条,找东西特别方便。没一会儿就找到了压箱底的小短裙,是条黑色一步裙,压在清一色的黑色衣物下面险些就让她忽略了。

顾赟秀看着短裙,取出休闲西装,然后又配上一件布料柔软的白色衬衣。

考虑到俞眠婴的皮鞋也有一点跟,顾赟秀没穿平底鞋,而是穿了一双带五公分左右粗跟的黑色秋鞋,鞋头不尖,穿起来长时间走路也不会难受。

顾赟秀包不多,而且比起小包,她更喜欢能装下笔记本电脑的那种大包,装得下很多东西,用起来非常方便。但这回出门不适合背大包,顾赟秀的选择不多,最后背的还是去游乐园那天的白色小皮包,这个包是风琴包的款式,可休闲可时尚,相当百搭。

顾赟秀拎包出门,在院子中没两分钟,俞眠婴就到了。

顾赟秀的衬衣塞在短裙里,显得更加腰细腿长,靓丽无比,但是她的西装又是偏长款的,从后面看下面只露出一点点宽的裙边,衣摆松阔阔地垂下来,反而给顾赟秀添了一种小鸟依人的柔弱感。尽管事实是以她的身高再配上高跟鞋,平常也就允许她在俞眠婴这种身高的人面前“小鸟”依人了。

顾赟秀刚站到车边,俞眠婴就放下车窗,单手放在车窗边沿,向外倾身,说:“美女去哪里?要载你一程吗?”

他浑身上下估计就差一副墨镜就能把那种嚣张富二代邪魅狂狷的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了。

顾赟秀挑眉:“不用了,男朋友会来接我。”

俞眠婴另一手搭在方向盘上,若无其事地敲了敲,不动声色地强调方向盘中央的豪车车标:“男朋友?哪位啊?是比我长得帅,还是比我有钱?”

顾赟秀则抱臂,一只手抬起点点唇角,像是在思考:“嗯……别的不好说,但是我男朋友至少不会这么轻佻。”

俞眠婴顿时变脸,轻佻邪魅的笑容落下,变得稳重很多,他本就眼窝深邃,这样看人就更显深情款款,刚才的轻佻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秀秀,上车。”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俞眠婴对顾赟秀的称呼就从“赟秀”变成了更显亲密的“秀秀”。顾赟秀倒也没多大反应,俞眠婴也就这么一直叫着了。

顾赟秀笑一声,说:“好。”

顾赟秀打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她正低头系安全带,俞眠婴打量她了一遍,吹了声流氓哨。

顾赟秀被俞眠婴突然一声口哨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把拉到一半的安全带放回去。俞眠婴见状,倾身过来从顾赟秀手里拿过安全带的卡扣,给她扣上安全带。

“谢谢亲爱的。”

俞眠婴状似关心,好像浑然不知顾赟秀是被他吓到手抖的:“穿短裙还是太冷了吗?”

顾赟秀语气饱含深意,说:“是,背后发寒的那种,吓了我一跳。”

俞眠婴一边发动车一边说:“那可不行,现在本总裁就去给你买衣服,以后出门可要多穿一件。”

话落,豪车顿时扬长而去。

他们去的正是之前那家咖啡厅所在的商业区,附近有奢侈品专卖店,也有普通学生常去的平价购物店,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家用家居商城,基本只要他们想得到的东西都能在这一片买到。

俞眠婴把车停到一家高端购物中心的停车场,然后就和顾赟秀先去了一家连锁家用家居商城,准备把顾赟秀列好清单的那一部分物品先买好。

下了车,顾赟秀就自然地挽上俞眠婴的胳膊,十分亲密的模样。

正好有俞眠婴带着走,顾赟秀索性路都不怎么看,拿出手机开始回顾购物清单。

俞眠婴见她看手机,也问:“要买什么我还不知道呢。”

顾赟秀看着手机屏幕头也不抬地说:“先走出停车场,咱俩一起看,这里边儿太危险了。”

俞眠婴说“好”,继续带着她往停车场外面走。

这停车场是直接连通商场一楼的,她们刚踩到商场内的瓷砖地,顾赟秀不知怎么回事就脚下一滑。

她下意识扣紧俞眠婴的胳膊,但是短短时间内却又突然想到这样的动作会不会把俞眠婴也拉地摔一跤。

她不愧是学霸,脑子灵活反应极快,都快摔倒了竟然还能想到这一茬,跟着手上的力道就是一松,看起来是要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了。

还好这样的惨案并未发生,俞眠婴经常健身,臂力相当惊人,估计一只胳膊就能挂一个顾赟秀。顾赟秀摔倒的那点力气他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他眼疾手快地稳住顾赟秀,他自己脚下则一点都没有动。

顾赟秀扶着俞眠婴站稳,然后才发现这地上不知道是脏了还是怎样,似乎刚被擦过一遍,还没干,顾赟秀一不留神就滑了一下。

俞眠婴皱着眉头,问她有没有崴到脚。顾赟秀说“没事”,看起来一点也不在意,然后有抬起脚来看鞋跟有没有崴到。要是鞋跟断了就耽误事了。俞眠婴也顺着看过去,鞋跟倒是没事,俞眠婴却很快注意到顾赟秀鞋底几乎被磨平了的防滑纹。

顾赟秀虽然在留学,但她其实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

她本人对留学一直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还是被她父亲强烈支持才申请到格利克曼大学的。顾父是个相当值得尊敬的人,他奋斗了大半辈子,从农村奋斗到城市里,从吃不起饭奋斗到现在能维持一个一家三口相对舒适的生活,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他一家子。也正是顾父这种经历,让他对“境界”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理解的相当深刻。他偶尔回一趟老家,见到当时的邻里还过着养鸡种地的日子,就会无比庆幸自己年轻时那股拼劲儿。他倒也不是看不起那些邻居,只是在城市里生活过,他的眼界难免变高。养鸡种地也能自得其乐,却苦了点,也少了点什么。

顾父自己也说不出来到底缺了点什么。但他觉得,人生总该有点目标的。不一定得是什么伟大的志向。他想往上爬,不一定爬多高,但至少能看看上面有什么。往上走一点,闲来无事的时候能舒舒服服地吹着空调看着电视,而不是一天到晚坐在院子里扇扇蒲扇唠唠嗑,盘算一只鸡卖得了多少钱,然后一辈子就过去了。

他活那么一遭,不想活得像个井底之蛙。也更不想让他闺女跟着他贫贫困困碌碌无为。

所以顾父不仅自己奋斗,也鼓励顾赟秀奋斗,多去看看不同的地方,从城市到更大的城市,就是难过也好受挫也罢,总能学到点什么出来,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不枉这一辈子了。

人啊,总是在知道自己狭隘的时候才变得伟大。

话虽如此,顾赟秀的父亲也不过是三线城市里的小小公务员,他支持顾赟秀留学也有不小的压力。好在顾赟秀争气,不仅一举考上名校,在格利克曼之后也一直半工半读,还拿了奖学金,基本能支持自己的留学费用,给家里减轻了不少压力。

也正是因为如此,顾赟秀才会接受俞眠婴的合作要求——既不违法,她心理上也过得去,还能给家人减少压力的同时给自己减小压力,从而能挤出更多时间准备毕业和实习,对顾赟秀来说真的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好事了。

言归正传。

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顾赟秀的习惯很节俭,穿的用的只要不坏就能一直用下去,不会买很多同类的物品,而且她喜好的衣服款式又正巧都是简单利落的基础款,即便穿上很多年也不过时,一点也不会显得她寒酸。顾赟秀身上这双鞋她就穿了好几年,虽说表面上干干净净的看不出来什么,实际上却已经被磨到不能防滑了。

其实顾赟秀着实不用这般节省,顾父顾母也多次劝她不要惦记省钱,要吃好穿好,别的事情都交给他们就好。只不过顾赟秀本身也不热衷吃穿,不觉必要罢了。

俞眠婴知道她家里的情况,但亲眼看到她鞋底的模样却还是忍不住皱皱眉。

但是他没说别的,只像是一个合格的霸道总裁一样,说:“看来本总裁还要给你买几双鞋子了,穿这么一双鞋子在商场里比走在停车场里还危险。”

顾赟秀笑笑,没有一点窘迫,大大方方地说:“其实穿起来还挺舒服的。”

“只是舒服可不够,本总裁的女朋友得有最好的。”

不过是假扮女朋友的顾赟秀没拆台,只语气崇拜又欣喜,说:“亲爱的对我太好了!”

俞总挑眉:“那是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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