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0 章 “念宝”的幕后老板是……

花开两朵, 各表一枝。

“阑珊”珠宝行这边确实被“金珠”的活动给影响到了,毕竟镇上的人也就那么多,不过影响不算大。

按照沈若想的办法,将七彩头绳按时辰发放, 所以还是每个时间段都有人来。

虽说瞧着没有“金珠”那种一窝蜂似的热闹景象, 但入账的日流水还是很可观的。

其中也不乏有些拿到了传单过来询问上面的赠品, 想着能不能提前瞧一瞧的客人。

阿富遇得多了每次都能应对自如, 那赠品香囊还没推出之前自然是不给瞧的。沈小哥儿说了, 这叫“神秘感”,有“神秘感”大家才会有期待。他就笑笑地回答客人,让人等推出那天来亲眼瞧瞧。

还有人过来跟他打听“念宝”的老板的,他也都插科打诨的混过去了。就说自己一个打工的哪里认识老板的朋友,总之就是一问三不知。

一楼还有几位客人在挑选, 有伙计招呼着, 阿富便沏了壶茶水往楼上端。

雅间里。

沈若正握着一支狼毫毛尖在纸面上描绘, 缓缓道:“这十二款香囊我托我嫂子绣着, 因着要搞两套, 着实要费些时间。”

“要是本月十五日之前完不成也没事, 先弄一套也可。”蓝帆摇着扇子边看边说道。那传单上头只画了一个兔属相香囊的模样, 其余十一个款式可还是圆圈呢。

沈若此刻在画的就是设计好的另外十一款香囊的模样,瞧着都跟那款小兔似的,精致漂亮,上头还有不少巧思, 总之都是从来没瞧见过的新款。

蓝棹此刻是一点儿书生包袱都不顾, 就趴在桌面上仔细瞧。

“真好看,能不能给我一个?我也想要一个我属相的香囊!”蓝棹眼冒红心,这么奇特精致的香囊要是带回京城去, 独独他有,其他人岂不是要羡慕死?

刚说完就被蓝帆收扇往脑袋上敲了一记:“不给,你得拿钱来买珠宝摆件,这可是赠品。”

这些赠品自然不会多做,要搞得就是个稀奇,数量少才能提高价值。

蓝棹都开口提了,沈若也不是小气的人,看在他是蓝帆的堂弟,还买过自家书包的份上,沈若道:“我给你画个新的,你找你家绣娘给你绣了做成香囊就成。”

画画对沈若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他不仅会画写实的、卡通的,像那种赛璐璐风格、厚涂风格的画也都有涉猎。

不过这毛笔确实限制了发挥,要是有铅笔就好了。

“好啊好啊,那就多谢你啦!”蓝棹笑着道。

蓝棹年纪比沈若还小一岁,属相是虎。沈若便给他画了一只卡通版的小老虎,憨态可掬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凶,瞧着就像一只大猫。

“可真好看!”蓝棹接过,怎么看怎么喜欢。这老虎瞧着还怪可爱的。

沈若看了看说道:“那尾巴我特意画的粗壮些,可以做成异形的,里头塞上芦花之后再缝到香囊上。”

“好好好,想想就觉得有趣儿!我这就回蓝府去找绣娘给我做!”蓝棹谢过沈若之后风风火火地就要走,他恨不得这香囊马上从纸页上跑出来。

蓝棹刚一打开门就跟端着茶水上来的阿富面对面碰上了。

“诶唷,蓝棹少爷啊,您慢着点!”阿富立刻伸手扶住茶壶,免得砸了,茶壶里头的茶水可都是滚烫的,一时之间烫到了手顿时龇牙咧嘴道。

“对不住,我有事先走了啊。”蓝棹拍拍阿富的肩膀,立刻就走了。

“个冒失鬼。”蓝帆无奈地笑了,招手让阿富过来。

“少爷,您要的雨前龙井。”阿富将茶水放下了,瞧见桌上沈若画的香囊,顿时眼睛都看直了。

每一个瞧着都好看极了,跟先前的锦鲤似的,自带着一股子灵气。

“真好看,这些拿来卖肯定都有许多人想要买的,用来当赠品好可惜……”阿富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口了,立刻收了声音,眼神偷偷朝自家公子那边瞟。

当然不可惜,沈若向来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现在“念宝”依附于“阑珊”瞧着是没有多少收益,但看不见的收益却是很多的,名气一旦打出来,这对未来他要开铺子有非常大的助益。

况且只要他的创意思维不止歇,就能一直推陈出新。

所以才说,这是合作共赢。

沈若拿出自己的本领来让“阑珊”的收益变得更好,而他自己的“念宝”也能被反哺,总之不亏。

阿富眼界窄看不明白,有些东西不是专盯着眼前那点触手可及的蝇头小利便能成的,要看的远些。

阿富是蓝帆亲自点的掌柜,也是跟了他许久的府中人,这会儿他还是非常有耐心地跟阿富说。

不过,若是还点不透那也就罢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经商的天赋的。

“噢,原来是这样呀。”阿富似懂非懂地应声。他知道少爷这是在教他呢,奈何他真的理解不了,就像沈小哥儿之前吩咐的事情有的他能理解,有的他也理解不了。但是他知道少爷说了沈小哥儿说的直接照做就成,所以他就照做。

反正就是效果都很好就是了。

以前“阑珊”便是蓝帆一人撑起整间铺子,要想在老牌“金珠”的市场挤压下存活下来,还能盈利走上正轨真的实属不易。

完全不是像别人觉得是因为他是蓝员外家的公子,所以开店铺肯定比别人容易些。其实不然,若是东西不好,还打不出名气,管你是天王老子,那也是没有客人愿意来买的。

“阑珊”完全就是蓝帆这么些年来的心血,他十分爱惜羽毛,卖出去的无论是玉石摆件还是珠宝首饰都不容许有一丁点儿的瑕疵,坚持了五年这才让“阑珊”彻底在储水镇上站稳跟脚了。

那段日子太苦涩,他时不时在想,要是沈若早些出现他必定要把人拉入股,没准这时候“阑珊”早就扩张到其他镇上去了!

“行了,你下去忙活去吧。”蓝帆看他表情就知道他还是没彻底懂,挥挥手让他退下了。每个人能力都不同,不好苛求太多,阿富能做好掌柜的分内之事已然可以了。

“对了,等派去‘金珠’那边的人回来你领他一同上来。”

“是,少爷。”

沈若此刻在算账,先前和蓝帆说定的,“念宝”出品的第一单是成本价卖他,还给他打五折。

被他还价到三十文一张,打五折也就是十五文。

十张帕子一百五十文。还有七彩头绳,那个算是沈若友情提供的。毕竟他们已经是朋友了,帮个忙不算什么。况且合作伊始蓝帆便给了二十两银子的定金,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就当回报了。

香囊比帕子费劲的多,那芦花采集就特别费时间,要跑到河滩边上去。都是李善桃去浣洗衣裳时候采了带回来的,一个时辰也采不了半斤。

况且这香囊款式也复杂些,足足十二个款式,所以沈若打算和蓝帆好好定定价。

“这香囊我就算你成本价,八十文如何?”沈若笑眯起眼睛看着他。

蓝帆深吸口气,来了!终于来了!再一次的砍价环节!

上一次他直接将五十文给砍到三十文,沈若一下子就答应了,这次……

蓝帆给自己续了一杯雨前龙井,轻抿一口,缓道:“那赠品茶叶梗毛球耳坠不收钱的话,八十文可以。”

现在可不是沈若求着他收,他还怕沈若不给他出呢,哪里还敢再大刀砍啊。不过那赠品耳坠要是能免费那也挺不错了。

沈若出价实在,那锦鲤手帕珠玉在前,任谁都知道这东西好。蓝帆觉得哪怕他出价上百文都合理。

这段时间“阑珊”可赚了不少。

沈若知道他是聪明人,肯定不会再跟自己讨价还价,这也就证明自己的方法没有问题,想到这点沈若就信心倍增。

“你先前给了我二十两的定金,十张帕子共一百五十文也就是一贯钱并五十文,香囊十二款共两套也就是二十四个,那就是一两九贯二十文,加起来一共是二两七十文。可对?”

沈若心算的很快,在这里的一两等于十贯,一贯等于一百文,换算了一下脱口而出。

蓝帆算得还得拿算筹,过了一会儿才道:“没错,你这算学是顾子诺教你的?”

他十分好奇,沈若这个小哥儿不仅是个商业鬼才,竟然还精通算学?!至少在他认识的人当中,只有顾允算学厉害,在学堂中被夫子夸过许多次的。而且还有他自己独到的见解……

沈若先前露这一手的时候还是在村里,那时候他可是说从镇上学的,这会儿蓝帆问,甚至帮自己把都想好了解释,他立刻从善如流道:“对啊。”

不然还真没法解释,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穿过来的吧?

反正顾允知道自己不是原主,那还得麻烦他帮自己兜个底儿了。

“说起这个,他人呢?怎的没跟你一起过来。”蓝帆摇着扇子笑着问道。

沈若也抬手给自己续了杯茶水,说道:“他去书屋了。”

顾允跟自己一同来的,到“金珠”门口瞧了一会儿热闹就走了,说去书屋有些事。

但没说什么事儿,沈若也没问。

虽说两人现在是恋人关系,再过几天就是未婚夫夫,但是个人的私人空间是肯定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等到对方什么时候想说了,那他自然就会知道。

沈若自己身上都那么多秘密呢,不过最大最要命的秘密已经被顾允洞悉了,其他的就显得十分无足轻重罢了。

“我听蓝棹说他要参加明年的春闱。”沈若状若无意地说道。

“是,他爹娘对他寄予厚望,临川他学问也够,应当是能榜上有名的。”蓝帆对自己这个堂弟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沈若想了想,蓝棹曾说在学堂中顾允一直都是第一,他第三。

那顾允若是去考科举那肯定也是能考上的,普天之下人才济济,沈若心想那前三甲不一定,但顾允若是去考榜上有名是肯定的。

顾允考秀才的时候才十九岁,跟自己现在一样的年纪呢。

也不知道这里跟他所知道的历史上的考科举流程是不是相同的,沈若就围绕着这个话题问蓝帆,还问了不少细节。

可怜蓝帆一介商人,明明没去考过秀才、科举的,还得在这儿给沈若讲自己听来的,也不知道是对是错的内容。

蓝帆无奈道:“你直接去问顾子诺不是更方便?他秀才功名考出来都两年了,明年应当是要去考举人的,他说的肯定不会错。”

沈若差不多从蓝帆那儿了解了个囫囵。和他以前历史书上学的差不了太多。

顾允现在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也就是“廪生”,每月都有粮发的。接着就该是“乡试”,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也称“大比”。取中者就是“举人”。乡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接着就是“会试”,和“殿试”。最后入朝为官。

沈若心想:顾允学识过人,肯定是要继续往上考的。

都这么厉害了,还每日早起在溪边温书,真是太勤勉了。

沈若心中更加佩服,至少他读书时候每天早起的时候都跟游魂似的,得过了早自习才勉强醒神呢!

雅间的门突然被敲响,蓝帆让人进来。

阿富满脸怒容的冲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同样生气的伙计。

“少爷,沈小哥儿,那‘金珠’可真是欺人太甚!”阿富气得眼睛里都要冒火了。

没等他们问怎么了,那伙计就将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道来。

沈若虽然看了一会儿热闹,但一开始那“金珠”的掌柜一直在卖情怀,他也就没继续看下去,驾着牛车来“阑珊”了。

没想到“金珠”竟然有样学样,也整了锦鲤手帕出来。

“你瞧见他们家的锦鲤手帕了?”蓝帆皱着眉,问道。

那伙计点点头,说道:“他家出了十张帕子,都是相同的图案,看起来还成,就是没有咱们店里的精致。”

沈若画的图样那是独一份儿,况且都被几个员外买走了,一般人也瞧不见那锦鲤的具体模样,想要仿照一个绣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金珠’那群人真是不要脸!”阿富骂道。

“我瞧见‘金珠’的熟面孔来咱们店门口瞧呢,肯定是要去报信儿了,说咱们店今日生意不好。”阿富一想到就来气。

沈若笑了下,安抚道:“别气别气,气坏了身子可是自己的。”

“那‘金珠’真给来的人都发了锦缎手帕?”沈若问道。

伙计答:“发了一百张,本来只说发五十张的,后来遭不住来的人太多了,就又追加了五十张。”

沈若挑了挑眉,道:“那明儿他们也得送一百张。”

“为何?我听那的伙计喊明日就出五十张的。”伙计挠挠头,问道。

“今日有人一闹就追加五十张,明日若只有五十张,那些闹的人你们觉得还会不会继续闹?”沈若几乎都能想象到明天那几人喊着“昨日都有一百张怎的今儿个就没了?莫不是诓人的。”这种言论。

所以说一开始就得把规矩定好了,还要规划好逛店铺的动线,这样才不至于拥挤。

若是人多起来那就拉上绳子,限制人流。这样才不会出现跟今日“金珠”那样一窝蜂往里挤的情形。

人一多起来就容易发生意外,人挤人的,要是有一人摔倒了,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那伙计顿时就明白了,顿时就有种看好戏的心态。谁让“金珠”有样学样,膈应人。

阿富还是生气,明明这是沈小哥儿出的好主意,好不容易让“阑珊”生意变好了,这才几天就被“金珠”学走,甚至还抢走了不少客人。

虽说想要将“阑珊”发展的更好,但也从没想过要将“金珠”给挤走,只不过“金珠”总是仗着自个儿是镇上的老牌子,总在外面说来“阑珊”的客人都是从他们那儿挑没挑中才来的,都是他们不要的剩下的客人。借此来提高“金珠”的名声。

确实很膈应人,再加上这件事,蓝帆再好的脾气也露不出笑脸来。

“对了,最近还有特别多人在打听‘念宝’的老板。”阿富说道。

蓝帆收起了扇子,猛喝一口茶水。

沈若来“阑珊”可从没避着过人。

“有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念宝’的牌子甫一出现就产生这么大的轰动,大家自然会认为这幕后老板自然是位大人物,肯定不会往我身上猜。”沈若施施然道。

因为世人的偏见,小哥儿能赚钱当老板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好么。

但沈若偏要扭转这种偏见,等以后的!

蓝帆顺着沈若说的往下猜,顿时乐了:“他们该不会以为蓝临川那小子是‘念宝’的幕后老板吧?”

“很有可能。”沈若忍笑道。

说到蓝棹,自从蓝棹从“阑珊”出来,身后就缀了个小尾巴。

他身后还跟着个蓝府的下人,下人是来“阑珊”充当伙计的,这会儿小公子要回去身边不能没有随从,他就跟着走了。

两人察觉到了有人跟踪,特意在街道上绕了好几圈,假装要买些东西的样子。

蓝棹心急如焚,也不知道跟踪的人是想要做什么,他还想着赶快回去找绣娘给自己绣香囊呢。

街道上人不少,突然前方撞过来一个汉子,蓝棹躲避不及,两人撞了个满怀。

……蓝棹很无奈,今儿已经是第二次撞人了。

“小兄弟没事吧?”

蓝棹揉着胸口道:“没事。”

沈若给的那张画着图样的纸顺着领口滑出来落在了地上,那汉子立刻上手去抓,还随手翻开看了。

“还我!”蓝棹立刻伸手去抢,这人可真过分啊,不仅撞了人捡到了东西还随便乱翻,真是没有礼貌!

那汉子把图纸还给了他,立刻就隐入人群中了。

“小少爷你没事吧?”随从关切问道。

“没事,回府吧。今儿可真够倒霉的。”蓝棹检查图纸没有损坏,就叠好收进了袖子里。早知道就把书包背出来了,放在里面抽绳一系紧怎么可能掉出来。

那汉子挤出了人群就往“金珠”的方向跑去,一路从进门上到二楼。

“回来了?怎么样。”黄进老神在在地啜了一口茶水,问道。

“老爷,那‘念宝’的幕后老板果然是住在蓝家的那个小公子。今儿我在‘阑珊’门口盯梢的时候就瞧见他走出来,还往怀里塞了张纸。果不其然,我后来瞧见了,那纸上头画的是个绣品图样呢!”

“是个什么样的图,你可还记得住?”黄进顿时生出一股子危机感。

“记得一点。那是个吊睛大虫,胖圆的。第一次瞧见不威风的大虫。”那汉子道。

黄进听他说的完全想象不出来是个什么样,让手下拿出张纸拍在桌面上让这汉子画。

汉子抓抓头发,捏起毛笔在纸上画,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左一笔右一笔画出了个四不像出来。

黄进看着那纸上的墨迹,正巧对上“大老虎”的那双斗鸡眼,只感觉额角青筋直跳。

画成这样,要他何用!

“那小公子是什么来头?”黄进眼不见为净,闭上眼问道。

“这个我打听清楚了,那小公子叫蓝棹,是个秀才郎,前几日刚从京城来的。和蓝员外家是亲戚,跟‘阑珊’的老板是堂兄弟的关系。”

这有亲戚关系的人自然拉拢不过来,看来只能另辟蹊径了。

老金捏着一张纸跑上楼来,着急地道:“老爷,不好了!”

“又怎么了?”黄进还没高兴多久,又陷入了烦恼中,那“念宝”自然不可能跟自家合作的,那“阑珊”那边每月两次的活动,不得将自家的客人全都吸引走了?

他也必须要搞,还得赢过他!

今日这盛况他就觉得心里头舒坦了点儿,但此刻听见掌柜老金着急忙慌的喊声,顿时不耐烦了。

“您看,这是‘阑珊’伙计发的东西,还特意避开了咱们这条街,我也是现在才拿到一张!上头的是‘阑珊’月中活动要送的东西啊!”老金急慌慌道。

好像好不容易抢回来的客人又要源源不断流走了似的。

黄进皱紧了眉头,看着纸上画的东西。竟然不是手帕,而是香囊和耳坠!

“老金,你立刻贴告示,招个能人进来,要脑子灵光点的。最好是也能想出这种好点子的。”

“好,属下这就去办!”

“金珠”要招人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阑珊”,镇上关注风向的人都知道这两家珠宝行是又杠上了。“阑珊”有合作的“念宝”,那“金珠”也要来搞一个。

答应过婶子们午后要送她们一同回沈家村,沈若就跟刚从书屋回来在雅间小坐了一会儿的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

蓝帆出来送他们,几人笑着告别。

“下次记得把二狗带来,几日不见还怪想的。”蓝帆摇着扇子,眯眼笑道。

“成,他也念叨着想蓝叔叔了。”沈若应了声,随后问了句:“先前晒得地瓜干你吃完了么?”

说起这个蓝帆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说:“都吃完了。”

“正好又晒了新的,之后给你带走。”沈若豪气道。

“好啊。那就多谢了。”蓝帆就爱吃这一口,自从在沈若家吃了第一次就一发不可收拾。

“后日是我家小云吞的满月宴,邀请你来。”沈若东西都买好了,笑着道。

顾允也看向他。

“我一定去,还没瞧过你们的孩子呢。”蓝帆先前在沈若家玩的时候也没看见过孩子,毕竟那时候还很小,就怕冲撞了。

“走了。”顾允先上了牛车,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顺势牵住,借力跳上了车,拉紧了缰绳。

两人冲蓝帆挥手,便驱使着牛车缓缓往远处行去。

谁都没有发现,在“阑珊珠宝行”的拐角处有一道阴恻恻地视线一直在注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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