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4-借宿

姬贼说的有道理啊,算上薇朵黎娅,这次姬贼他们,也就是十一个人而已。

十一个人押送三千俘虏?

真当是各个都是野生的奥特曼呢,怎么想,怎么不可能。

飞鹿沉吟了一声:“这样吧大王,要不您前面先走,后面我把这三千人送过去也一样。”

姬贼乐了:“这多麻烦,这些人你全都留下就成,现在漓火部落里族人一万六七,足够了。”

飞鹿直摆手:“那不行,说好的就是说好的,大王您为我们想,我们也不能就这么没有任何的表示不是,您放心好了,只管交给我了。”

说话功夫,飞鹿蹭蹭蹭小跑去了,姬贼拦都拦不住。

房间里就剩下了姬贼一个人,搞得姬贼很无语,只能是摇头而笑。

次日早上,姬贼便要离开,飞鹿领着族人亲自相送的同时,并说不会让姬贼等的太久了,回到部落的十天内,一定会让姬贼看到这三千俘虏的。

都到这个点了,飞鹿还这么坚持,姬贼也是没办法了,只能客气了几句,打马上路。

归途一路繁琐不必叙述,与此同时,苍云平原的战场上,阿良与兽血两个人骑马巡视。

从年初开始,奋战到如今整整是八个月,八个月的时间,终于是啃下了苍云平原。

在开战之前,兽血从来没有想过双方会打这么长时间。

这也是,他低估了苍云平原的实力,低估了这里的韧性。

这地方地广人多,苍云平原所囊括的领地范围,东接青谷平原,北上接壤飞木山脉,甚至于,与白猿山脉,都有些许的交集,往南边,更是含括了沙地,圆谷山脉,灰岩山脉等中部地区诸多领地。

只是一个苍云平原,可以这么说,这地方,算得上是南北二十六个领地占地之最。

而且这里多是平原,少有山峰,非常适合耕种地的推行发展。

也辛亏这里多是平原,让奥加的骠骑部得以发挥,不然的话,光是前期战斗,都不会这么顺利。

眼望着一望无际的辽阔平原,兽血叹了口气:“没想到,打一个苍云平原,就浪费了咱们这么多的时间,当初跟着大王北征的时候,也没有这么难啊。”

阿良抿了抿嘴唇:“话不能这么说的兽血大公,当初北征的时候,咱们是一千多人直接压上,搭配各种武器,横扫了北征路上并不团结的领地,苍云平原可不一样,他们这里的人,是有意识的一起上的,这就相当于之前咱们打的都是抓单战斗,现在打的,是团战。他们族人这么多,整个平原,将近八千人,五千青壮年全都参战,咱们能在人数劣势的情况下夺得胜利,已经是不容易了。”

阿良一说这个,兽血就不由得兴奋起来,哈哈的笑:“说的对,说的对,咱们一千人打五千人还能取得这么大的胜利,已经是不容易了,不容易了,哈哈。”

阿良莞尔一笑:“对了兽血大公,这苍云平原,您打算怎么处理?这地方族人我看还是多有不服气的,稍微的不注意,恐怕他们后面还要闹事。”

兽血哼了一声,霸气侧漏:“闹事?我看谁敢?从现在开始,我的办公地方就挪到苍云平原了。既然他们都已经被我征服了,那就别想着反抗了。”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兽血大公您亲自坐镇这里,的确能镇得住这里的族人。”

说话功夫,阿良抬头瞧了一眼:“苍云平原这么大,里面藏着的流浪者肯定不在少数,兽血大公,这下子,你发达了啊。”

兽血嘿嘿的傻笑:“那谁说不是呢,对了,赶紧给大王报告消息,让大王也高兴高兴。”

阿良也点头,二人就赶忙找来会写字的族人,把征服苍云平原的消息写下来,信鸟传书向漓火部落方向。

别说阿良也会写字,这么多负责人中,他算得上是学习不好的那个了,在当初开创的文学部中学习的时候,阿良每次都是被姬贼叫到外面站着的那个,跟黎娅一样。

消息送到空中飞往漓火部落,二人也松了口气,继续投入了整编俘虏的工作之中。

···

望着漓火部落的方向而行,姬贼沿途快马加鞭,眼瞅着,天就黑了下来,马背上黎娅建议要不要先休息一下,有些撑不住了。

这是姬贼万万没有想到的,黎娅这样的性格,竟然是第一个服软的。

点点头止住了行进的队伍,众人在就近的居住地中借宿了一个民居,简单吃喝的同时,姬贼还问黎娅呢:“黎娅,这些天你有些不对啊。”

只顾着吃喝的黎娅抬头瞧了一眼姬贼:“不对?有什么不对的?”

姬贼乐了:“搁在过去,你可是轻易的不开口,怎么着,今天怎么回事,竟然第一个松口说休息了。”

黎娅撇了撇嘴:“真不知道你是故意的还是怎么,你不知道姐姐没有办法这么长时间骑马么?你是急着回去要看雪姐姐和榛姐姐了,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姐姐不舒服。”

闻言姬贼一愣,转头瞧,薇朵红了面:“好了好了,黎娅你别说了,那什么阿贼,现吃东西吧,早休息,明早咱们还的赶路呢。”

说这些话的时候,薇朵全程红着脸。

她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本来,她就感觉自己在姬贼这边不讨喜,要是因为赶路无法坚持的话,再让姬贼对自己的坏印象加深呢?

这不是么,也是因为此,方才坚持着一路上都不带说的。

要不是粗心大意的黎娅发现了她的不对,她还能继续坚持。

看薇朵低着头,姬贼有些歉意,说了一声对不起。

薇朵抿嘴笑:“这,这有什么的,阿贼你太客气了。”

吃着喝着,这家的主人,一个上了岁数的老爷子从外面端着食物过来,道:“各位,吃好喝好啊。”

姬贼忙擦嘴站起来客气:“老爷子,多谢您的款待了,我们这赶路错过了时间,亏是您收留,不然,我们就得住在野外了。”

老头很和善,摆手而笑:“哪有什么,看你们穿戴,是咱们自己人啊,既然是自己人,那咱们都是亲人。哪有不管亲人的不是?唉,也是我们这住的偏,没什么好吃的好喝的招待,你们要是再往西边中间走,那地方,有专门买酒的,之前我儿子工作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回来而来一些,啧啧,那味道,别提了。我也是嘴贪,上次买的喝完了,不然的话,就用来招待各位了。”

上了年纪话都多,这一点,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无法改变,就是原始社会也是一样。

这也是啊,姬贼一系列的改革,让大家安居乐业,不再为食物发愁。

不然的话,就老人这个年纪,早就在过冬的时候就被赶出了部落,在外流浪,要么冻死,要么饿死的下场了,哪像是现在,儿子在外工作挣钱养家,每个月,还有给老人三百货币的补助。

“老爷子您可别说这些,能有吃的就不错了,酒什么的,我们可不敢想。”

老头笑着把食物放下,自来熟的坐在了姬贼旁边,笑着道:“小伙子,你们不是这附近的人吧,北边白河平原那块来的吧。”

姬贼讶然:“老爷子您怎么知道?您认识我么?”

老头捋着胡须笑:“哪能啊,咱们这是第一次见。”

“那您怎么知道我是北边来的?”

“嘿嘿,我有我的办法。”

说这些话的时候,老头还很得意。

他之所以能判断出来姬贼他们不是本地人,主要原因,还是从穿戴上面。

怎么着?姬贼他们的穿戴,和老头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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