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话痨还出来当贼

宋簪骑马一路沿着官道向南边疾驰,天色渐渐黑透,耳边是呼呼作响的风声。

天气极好,月亮和星子都没有躲懒,在她和马儿身上渡了一层银色的铠甲。

若不是这样的孤身一人,若不是刚刚经历过那样的生死时刻,这本来应该是令人心情愉快的景致和夜晚。

回京城肯定不是一个好主意。

松岐郡主已经摆明了把她当成眼中钉,必定是要除掉她才肯甘心的。这次她没能如愿,下一次逮住机会只会更加猖狂。傅承砚再喜欢她又能怎样,傅尚书的势力不可能同端王府抗衡,即使加上一个九皇子也只不过是半斤八两而已,况且他若是为了一个丫鬟跟王府杠上,估计会被傅尚书按住狠狠地打板子。

想到傅承砚像看过的影视剧里一样趴在长凳上被人死死摁住打屁股,宋簪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要是能看个现场视频就好了,无图无真相。

他是幼年时就名动京城的才子,如果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插曲都抹去,最迟后年春闱一定可以进士及第,正式踏入仕途,到时候“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谁还记得年少时的情动和无奈呢。

那便统统都抹去吧。

宋大人的案子他们当初探查的本意也与她无关,即使她走了也一定会继续查下去。

我的便宜爹,女儿不孝,原谅我这次只能先考虑保住小命,谋定而后动了。宋簪在心里说道。

马儿跑了一天一夜,期间宋簪又进了一次空间,拿出化妆包里颜色最深的粉底液给自己做了一次全脸全手美黑,又把冰箱里仅剩的一只苹果带出来给马儿吃掉。

在家靠少爷,出门靠骏马。宋簪抚着它黑亮黑亮的皮毛,安慰道:“再走一会咱们就能去客栈吃到上好的草料了,你可千万不要因为饿肚子就摸鱼办公,越跑越慢啊。”

第三天的晌午,前方终于出现了京城南边的第一个大镇,城门上金光闪闪地雕刻着两个字,南华。

宋簪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城市,不过看门口熙熙攘攘络绎不绝的人流,可以肯定这里的商业十分发达。

出了京城,对于路引和其他身份证明的验看就松了许多,守城的官兵只是草草溜了一眼她手中擎着的纸张,也不做任何记录,便挥挥手让她赶紧滚进去,别挡着后面的人进城。

宋簪现在脸上黢黑黢黑,活像一个刚刚从哪座煤矿中逃生出来的倒霉蛋儿,自然不会有人因为相貌而对她格外关注。

进了城,宋簪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找了一家票号,用当初宋夫人给的银票中面额最小的一张兑了银子出来。然后冲进最近的成衣店,给自己买了几套换洗的男子袍服。

她身量尚没有长开,选中的几套衣服都需要按照她的尺寸给改小一大圈,不过幸亏手脚麻利,不到一个时辰,宋簪已经摇身一变,从一个炭黑的少女变成了一个炭黑的少年,混在人群中更加不引人注目了。

溜达了一圈,她在最热闹的一条街上找了家客栈住下,八十文一天的普通客房,虽然说肯定比那位置差些的要贵上不少,但比起花银子,她更害怕安全得不到保障。

终于,马儿吃上了拌着粮食的草料,宋簪吃上了虽然口味一般但看起来十分干净的饭菜,又用一块碎银子换了连续一周的滚烫的洗澡水,她在氤氲的热气中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好像这生活,也没有想象得那么差嘛!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刚刚还沉浸在吃饱穿暖的满足感,感慨老天似乎对自己也不算太凉薄,然后她就眼睁睁地看着一只铁片从门缝里探了进来,一点点地拨动着门闩向一侧移动,“咯吱咯吱”,这声音不大,却分外让人牙酸。

什么狗日的老天爷啊!

宋簪蹑手蹑脚地从浴盆里钻出来,来不及擦干身上的水,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地给自己披上了一件内裳和一件罩袍,然后一猫腰躲在了一扇木质屏风后面。

“支呀。”门终于开了,“这破门”。门口的贼竟然还低声骂了一句。

她眼睛透过上面极小的镂空处向外窥视,只见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正轻手轻脚地向屋里走进来。

那小贼看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和来不及收拾的澡豆、浴巾,皱眉道:“啧啧,真邋遢啊。”

宋簪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话痨还跑出来当贼,真的不怕被人打断腿吗?

仔细寻摸了一会儿,这小贼显然是有些迷茫,嘴里嘀咕:“奇怪,这人平日了睡觉都不脱衣服的吗?”

“平日里睡觉一般是脱的,除非没睡。”宋簪冷冷说道。

那小贼吓得凭空跳起半米高,像一只炸了毛的猫似得尖叫了一声,转身就要往门外跑,宋簪离门更近一些,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把门一脚踹上。

“你想干什么!?”小贼惊恐地问道。

“胆子不小嘛,”宋簪好整以暇地找了只凳子坐下,湿漉漉的长发披在身后很不舒服,她皱了皱眉,“你们这行现在也这么卷了?中午头天还亮着就开工。”

“卷是什么意思?”小贼很好奇,立刻又想到自己的处境,苦着脸说道:“你们这些从远处骑马过来的人,不该是十分困倦的吗,倒头就睡一觉睡到第二天早晨。。。别人都是这样,就你不同。。。”

所以是我的错啰?宋簪撇撇嘴。

“求求你别报官,也别,也别告诉客栈的老板。我可以替你跑腿,替你办事!”小贼乞求道,“南华城里我最熟了,你想知道什么都可以问我!”

宋簪仔细打量了一下他。发现这小贼衣衫虽然破旧,打着许多补丁,但浆洗得十分干净,头发也一丝不乱地被一个木质的发箍紧紧地束在脑后,丝毫没有其他街头小混混身上的狼狈气息。

“把手伸给我看看。”宋簪命令道。

小贼没想到她会提这个要求,期期艾艾犹豫了好一会才伸出手给她。十个指甲都修建得很短,指缝里也干干净净,没有黑乎乎的污迹。

宋簪还算满意,点点头放开了他的手。

落魄的环境里还能保持周身清洁的人一定自尊心很强,虽然做了小贼但多半是迫不得已,只有不自尊的人才会没有底线,眼前这个小贼倒是可以相信一二。

“为什么出来偷东西?”虽然已经在心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但宋簪依旧板着脸。

“我。。。我也不想的,”小贼似乎很委屈,“之前去帮人卸货搬东西,他们欺负我年纪小没靠山,干完活不给钱。。。不走就放狗咬我。。。我姐姐替人缝衣服都累倒了,我。。。我就只能出来碰碰运气。”

他说得应该是真话。至少宋簪没看出来任何撒谎的痕迹。于是点头说道:“好,我相信你。既然之前是不得已,之后你要是想替我做事,这梁上君子的差事就得彻底丢开手才行。你能做到吗?”

小贼终于敢抬头看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替你办事,有银子赚吗?”

“那是自然。不过也要看你自己的本事。办得好的话,一天我给你一百文。”

“一言为定!”小贼又蹦了起来,“小姐,今天需要做什么!”

小姐?宋簪这才想起来自己洗过澡之后脸上的妆全都被卸掉了,头发没有束起来。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咳咳,第一件事,以后记得叫我少爷。”

她让小贼去客栈外面等她,顾不得收拾屋子,先把已经濡湿的衣服换了套新的,又拿出宋夫人之前给她的银票细细点数了一遍,一共五百多两。宋大人是个清官,维持府邸日常的开销之后月俸所剩无几,这些钱应该是宋夫人能临时凑出来的极限了。

她打定主意要尽可能多地留下来给原主做一个念想,因此更加不能坐吃山空,必须尽快找到一个可以赚钱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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