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翻看着案卷的卷宗。各种各样的信息照片还有没接触过的法医学。就当看了。

真没想到,什么样的事都有可能发生,真有意思。有抓罪犯时被两条狗咬的,有盗窃时起色心的,有为情当街捅人的,还有讹人被杀全家的……

言小心非常有良心的用铅笔,在各个卷宗上写上自己的评论看法。

如:笨(写的很大)狗鼻子嗅觉神经也是神经,一棒子下去,比打腰好使……盗窃就盗窃起色心太不专业了……讹人死全家,应验了该……

看到一份一尸两命案,深深的吸引了言小心。因为言小心一时想不到证明高督察笨的理由。没办法写东西,没理由的乱写是捣蛋或者恶意报复哥可不干。

案件很简单激情杀人,所有证据都指向嫌疑犯,就是作案时间。人在别处,而且人证没有可怀疑的地方。

死者女性,前广播电台主持人,人美声甜。怀孕四个月左右。一刀毙命当场死亡。死亡时间是从胃溶物消化情况判断,晚餐后三到四个小时,也就是晚上八点半到九点半。邻居证实五点半左右吃的饭,两家的餐厅可以互相看到。

嫌疑犯是他老公,有点背景的生意人,这段时间在和客户一起浪,还有消费单据和服务员的证明。十点半左右回到住所,门口保安证明。

而当天衣服上的血迹。和凶器上的指纹。还有死者指甲里的皮屑。都证明是他老公犯的罪。

嫌疑人现在就咬定没有作案时间。现在就差作案时间上,嫌疑人虽然放了,但禁止离开本市。

人家也牛逼,还在外面该吃吃该喝喝。疑点归于被告的原则,不证明作案时间就定不了罪。就是良好市民。

言小心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的确就差在作案时间。里面什么动机矛盾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根本没用就是重男轻女引起的。肚子里是个女孩儿所以外面就有小三小四。纯家庭矛盾。

去除所以不可能,剩下的无论多么离谱都是真相。这句话不知道在哪里看到却是至4理名言。既然真相只有一个,去证明就好了。

死亡时间是固定的,回家的时间是固定的。没有立即报警代表有问题,人死正好小三扶正。立即报警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回到家马上离开,想隐瞒的就是杀人的事实。

可是为什么两个时间差了一个小时左右?所有时间都是确定的。也就是说已知定量恒定,现在已有定量有差。是不是哪里做错了。导致定量结果有偏差。一项一项的时间被勾去。

保安,服务员,账单,车程时间,最大差值也差不出半个小时。两个人早上之后一直没见面。

见面?杀人一定要见面。也就是说作为案发唯一现场的家也是见面的地方。这就推出死者是十点半左右死的。

法医鉴定出错了?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才对。但目前就是这个是误差最大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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