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别把劳累了一宿的师傅给吵醒了

寂寞角酒吧开业的第三天。

初春时节,

天气阴沉,隐约要下雨。

上午,李苏坐在公寓的阳台上看书。

秦羽墨和心凌则都去寂寞角酒吧上班去了。

她们俩现在怎一个精力旺盛了得哦。

每天工作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早上八点就又起来了,两人在公寓楼下早餐店吃完早餐后,就直奔酒吧,然后一直工作到晚上。

对她们而言,已经没有早班晚班之分了。

这也正常,现在她们可不是在为谁打工,寂寞角酒吧就是她们自己的产业,自然不觉得累,干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李苏上午不会去酒吧,毕竟上午不是酒吧客流的高峰期,他中午会在公寓里做好饭菜,给羽墨和心凌送去,然后便陪她们俩一直奋战到晚上十二点。

鉴于她俩是真心想做一番事业,李苏自然也是为她们做好了后勤,中午送给她们的饭菜,那叫一个丰盛且营养丰富!

而且李苏也给她俩提了意见,她俩没必要一起上下班,李苏给她们的规划是,心凌上早班,羽墨上晚班——早班开门营业,心凌完全能胜任;晚班关门算账、归置物件,羽墨经验丰富,交给她大家都放心。

等以后心凌也有了做老板娘的经验了,她俩就可以轮班了。

这样她俩也能轻松些,不用从早忙到晚。

道理她们都懂,但现在刚开业,让她们在公寓里睡大觉她们也睡不着。

那就随她们去吧,等时间长了自然而然也就好了。

李苏现在唯一庆幸的是,就是去年趁心凌昏迷的时候,用【塑形之手】治疗了心凌的心脏一番,虽然没有痊愈,但现在这个工作量,她倒也吃得消。

天气阴阴的,要下雨了。

公寓楼下那棵香樟树在风中摇曳。

李苏手中的书也被清风吹着翻动了几页,这才把他漫无目的的思绪给拉了回来。

“笃笃~”

有人敲门。

今天周日,胡女士也不在家,于是李苏只好起身去开门。

是林宛瑜。

她戴着一副墨镜、头上戴着一顶白色渔夫帽,上半身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下半身是一条黑色的半身裙,脚上是圆头皮鞋,手上提着一只行李箱。

整个人素雅婉约,仪态万千,像仕女图里的古典美人。

她摘下墨镜,气鼓鼓的,俏脸生动,就像是画中美人走了出来。

“大叔!我给你发信息让你来接我,你怎么不来!手机又没带身上?”

理由林宛瑜自己都说出来了。

李苏的手机的确没带在身上,还在卧室的书桌上呢。

李苏对待电子产品的态度,就属于是那种让他去参加{35天不碰手机的自律挑战}必得奖的那种人。

李苏给林宛瑜提着行李箱,两人一路上了小跃层,来到了林宛瑜以前的房间。

这个房间跟她当初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变化,毕竟这期间并没有别的住户住进来。

等林宛瑜把她的行李箱归置好,她问道:“其他人呢?菲菲姐呢?都不在公寓里吗?”

“应该是都在寂寞角酒吧里吧。”

寂寞角酒吧本来就是爱情公寓六楼住户们指定的第二主场,更别提现在这酒吧还成了秦羽墨和心凌的产业,大家自然也是对那里有了更强的归属感,有事没事就喜欢去那里坐坐。

李苏这个第二股东去的次数都没有他们勤,李苏常去的地方是橡树书店、市立图书馆。

去市立图书馆李苏倒是不孤独,因为张伟也经常去,张伟要过法学考试,张伟去图书馆看法制书刊、写论文;李苏去图书馆则是没有特定目标,他的书单包罗万象。

“寂寞角酒吧?”林宛瑜咀嚼着这个她曾经打过零工的酒吧名字。

李苏把寂寞角酒吧现在的情况跟林宛瑜说了一下。

“是嘛,寂寞角酒吧现在是伱以前老板娘的产业了啊,大叔你还出资了55万,真有钱真大方啊。”林宛瑜不置可否的看了一眼李苏。

“大叔,那咱们现在也去寂寞角酒吧看看吧。”

李苏自无不可。

巧的是,今天是周日,大家伙还刚好都在酒吧里闲坐,聊天的聊天,打牌的打牌,打台球的打台球。

胡一菲、陆展博、曾小贤他们三人跟林宛瑜的关系要更亲近一点,所以他们第一时间就围了上来——林宛瑜以前是陆展博追maria的狗头军师、还曾是曾小贤的电话编辑,几人自然亲近。

今天陆展博的女朋友maria也在,她跟展博已经确立关系了,自然是没有以前那么害羞了,记得去年大家喊maria来吃香菜火锅,她都没好意思来。

陆展博把maria介绍给了林宛瑜认识。

“宛瑜!你今天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啊!”胡女士跟林宛瑜抱在一起。

“菲菲姐!surprise!”

虽然当得知林宛瑜将要回来的时候,胡女士有过怨言,但真个见面了,她到底是欢喜的。

因为说到底,胡一菲她讨厌的其实不是林宛瑜,而是她自己。

胡一菲讨厌她自己,畏畏缩缩,犹犹豫豫。当李苏说要去环球旅行的时候,心凌能勇敢的说她要跟着去,但胡一菲她不行。

心凌跟李苏,孤男寡女的去环球旅行一年半载,谁都知道在旅途中,他们会情不自禁,但是,胡一菲当时也已经默许心凌她跟着去了,她并没有反对。

也就是说,她默认她跟李苏只是朋友了;也就是说,在林宛瑜回来之前,胡一菲她就已经放弃过一次了。

胡一菲她都能默许心凌跟着李苏两人孤男寡女的去旅行,那她又有什么理由不允许林宛瑜回来呢?

现阶段,胡一菲她对李苏的好感,就是这么软弱、畏缩、犹豫。

不过也不能苛责胡一菲,毕竟她对李苏也只是有一些好感而已,她都不确定那是不是爱。

当然,不管她对李苏的感情到底是好感还是爱,胡女士都已经决定,她不要再因为李苏而暗自徒劳神伤了,以后李苏的事情,不论李苏喜欢谁、跟谁好,都跟她无关。

胡女士已经决定,她跟李苏,只做朋友。

只做朋友就不会暗自徒劳神伤了。

思虑至此,胡女士也是豁然开朗,让你丫的李苏惹那么多桃花债,现在宛瑜回来了,她会不会跟心凌掐起来呢?

胡女士等着看好戏。

公寓众人跟林宛瑜热闹的见礼了一番。

接着,林宛瑜也去酒吧开了会员卡,她直接在里面存了55万。

乔伊把这件事报告给了秦羽墨和心凌。

二女同时向林宛瑜这里射来了目光,林宛瑜微笑着向她们举杯,遥遥相对。

多说一句,这个乔伊也是个有心人,虽然秦羽墨是大股东,但是只要有事汇报,他一般都不会落下心凌。

至于二股东李苏,乔伊算是看出来了,他就是个完完全全的甩手掌柜,只要没有发生翻天覆地的大事,那他是懒得过问酒吧里的事情的。

虽然林宛瑜在会员卡里充了55万,但秦羽墨她们还是将她的行为定为了挑衅之举。

秦羽墨和心凌对视了一眼,吧台后面的心凌巍然不动,穿着服务生装扮的秦羽墨则端过来了两杯鸡尾酒,走了过来,递了一杯给林宛瑜。

秦羽墨客气道:“林小姐真是大气,居然一口气在小店这里存了55万,我敬林宛瑜小姐一杯!”

听到这数额,大家都有点吓到了。

李苏也微微皱起了眉头,“干嘛存那么多钱?酒桶啊?”

林大小姐财大气粗:“开心嘛,今天我请客!而且,说不定咱们以后还要经常来这里庆祝呢,55万算个什么?”

而一旁吕子乔的老婆艾米也是不停的咀嚼着林宛瑜这个名字,紧接着,她的脸色也肉眼可见的精彩了起来,这个林宛瑜,不会就是林家的那个林宛瑜吧?!

艾米她的确是常规意义上的富婆,但是富婆跟富婆之间也有区别!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假如说艾米是一家小县城里的零售店的女儿,那么林宛瑜就是魔都最大的零售连锁巨头的女儿,唯一的掌上明珠!

艾米以前想混入林宛瑜她们那个圈层,但始终无果,而平时,虽然艾米嘴上不说,但她面对曾小贤之流无疑是有优越感的,结果,他们居然跟认识林宛瑜啊!

林宛瑜自然不知道艾米脑海里的翻江倒海。

林宛瑜端起了酒杯,“朋友们,让我们举杯!”

大家在林宛瑜的招呼下,都端起了酒杯,李苏除外,林宛瑜啧了一声,拍了李苏一巴掌,李苏这才老实的端起酒杯。

“在这里呢,我林宛瑜有两个事要宣布一下,一呢,就是我回到了爱情公寓,回到了这个我爱的地方;二呢,我现在是音熊联盟声优经纪公司的董事长,我跟大叔要携手做一番事业了,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祝福和支持!”

林宛瑜这致辞总感觉怪怪的,而且,她致辞的时候,还抓住了李苏的手,一副宣誓主权的样子。

林宛瑜话音刚落,“恭喜”、“加油”声不绝于耳,林宛瑜笑眯眯的打量几个女生的神情,她重点看向了胡一菲。

见胡一菲神色如常,林宛瑜也放下了戒心。

毕竟她那么火急火燎的回到爱情公寓,还不是生怕被胡女士抢了娃娃嘛,但林宛瑜不知道,胡女士现在并不能称作是她的对手,林宛瑜她盯错对象了。

“干杯!”

一群人碰了杯。

……

中午。

李苏给秦羽墨和心凌送饭。

员工休息室里。

“哦哟~一口气存55万,大方的嘞。”

美味的排骨也堵不住秦羽墨阴阳怪气的嘴。

秦羽墨凑了过来:“55万,跟你的出资额度一样,这个林小姐,就是冲着你来的吧,今天她说的那番话,知道的是你俩要携手做一番事业,不知道还以为是她邀请大家去参加你俩的结婚典礼呢。”

李苏道:“少说些怪话。”

“别那么激动的呀,我又不反对她当我俩的主母,那么有钱,我高兴还来不及的呀,我跟心凌上不了台面,当然得为自己多攒点钱的呀。”秦羽墨一副财迷的样子。

李苏皱眉:“她不是什么主母,你一天天的这么忙,怎么还有空想这些有的没的?”

“好好好,不是主母不是主母。”秦羽墨没有继续跟李苏犟嘴,她的态度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秦羽墨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怎么拿捏尺度,不会真的把李苏惹烦。

秦羽墨这就是在说怪话,并且她的目的还达到了。

秦羽墨她说这些话,就是要激起李苏的逆反心理。

秦羽墨说林宛瑜是她们的主母——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认定林宛瑜就是李苏的女朋友,二是把她和心凌摆在极卑微的位置。

第一条,是为了激起李苏的逆反心理,毕竟林宛瑜她明明不是李苏的女朋友,而且李苏的说辞一贯也是{林宛瑜她只是我的朋友,并无非分之想};

第二条,则是让李苏对她和心凌二人燃起怜惜之情。

秦羽墨虽然甘愿当李苏的情人,但她其实是不愿意李苏再去找别的女人的,她希望,往后余生,李苏就跟她和心凌长相厮守。

秦羽墨自己不想走到台面上去,她就想把心凌扶起来,心凌成了李苏的女朋友,那外面的那些女人自然也就哑火了。

心凌笑意盈盈的看着这一幕。

秦羽墨不知道,心凌她其实是“扶不起的阿斗”。

因为,心凌比秦羽墨爱的更加“走火入魔”,她对李苏的爱,犹如信徒侍奉神明——梦里那只赐予她无穷温暖的手,她确信,就是李苏的手,事实也的确如此。

林宛瑜说,她要携手李苏做一番事业,那么,心凌便不会和林宛瑜争。

秦羽墨想把心凌扶起来算是扶错人了。

往后很多年,秦羽墨午夜梦回时,总会叹息一声{吾计不成,乃天命也},然后愤愤的把躺在旁边的心凌给揪醒,心凌不以为忤,依然笑嘻嘻的,亲她一口,然后示意,别把躺在旁边劳累了一宿的师傅给吵醒了。

秦羽墨彻底被打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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