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番外 林小霞之偷爱成欢 之一

我如愿来到了大草原。带着一身忧伤,满心凄凉。我需要草原的空旷和清新打开我困兽般的心。

如愿看到了苍穹之下的空旷阔远,但没有如愿看到绿油油的大片草原地带,一眼望去,尽是颓败的苍凉。

感觉到阵阵阴冷的北风袭击着我**的脖子。我几乎想立即回那四季如春如画的x市。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说的不是这个季节。

我来错了季节。站在天地间许久,还是没法接受我居然来到的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至少看上去就是如此荒凉。

但不管哪个季节,都会有大胡子的存在。

女人心中总会倾慕数种不同类型的男人。我除了倾慕程心鹏的那种阳光阔朗,就是腾格尔式的粗犷。曾一次次幻想着被粗犷男人抱着,会是一种多么柔情而又壮美的绝妙美景。

如果再有着腾格尔那样的歌声,唱着旷远而粗犷的爱情歌曲,如果有这样的大胡子男人爱上我,也许能把我沉寂的心重新唤醒。

我会用心努力让自己活得好好的。让孩子好好的生下来。男孩也好,女孩也好,我都喜欢,我就想着这孩子是我十四年爱情的纪念,是我用了此生的青春的延伸。

是我和我爱的人唯一的枢纽。

当然我不知道,当我十四岁时把自己交给那个还未长成男子汉的大男孩时,会是今天这么天各一方的局面。

曾经的午夜偷情,曾经被婆婆在床上尴尬捉住两人,逮着逼婚的过往,虽然无尽的丢人,却是漫天的温馨,能够绵延一生,到寿终正寝的那日也不可或忘。

只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我停在了一个人烟稍为密集的地方。看着一个个悠闲的牧民,我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这是我以后要生活的地方,这是有着大胡子男人的地方。

旁边有热情的老牧民迎了上来,做着欢迎的手势,双眸灿灿发光,让我的心瞬间高扬了起来——好在这里的人不似这里的天气一样的冷。

看来这地方果真不错。我的新生活看来很盼头。我的孩子会有一大票可爱热情的牧民相伴。或许数年后,我的孩子会成为草原英雄,或许会是大玉儿般的睿智飒爽英姿。

我却不知道,从我一站在这片凄凉之空旷地起,当我把南方的灵秀带到了这里的男人面前,就被数个大胡子倾慕,并一个个如狼似虎地扑了过来。

一个个好象没有看到我的大腹便便,一听到我是单身女人,我的屋子就一直热热闹闹的,寡妇门前是非多这话好像只是汉语,和蒙古人扯不上关系。

同时也看到了好些蒙古女人投射在我身上羡慕妒忌恨的目光。

但蒙古人皮肤真的有点粗。我甚至在想,如果我有一天和蒙古人肌肤相亲,那粗皮肤会不会把我娇嫩的皮肤磨破?

有可能。

我的皮肤很好,洁白如玉,晶莹细致。程心鹏曾不止一次说他捡到了一颗晶莹的珍珠……

该死!我怎么又想起了程心鹏。当我从他身上爬起离开的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我们再也无爱。至少对他而言如此。

在北京那三天的混乱,对我而言是安慰,是最后的疯狂,对他而言是羞耻,是终生的愤慨,是对十四年的初恋的蹂躏和毁灭。

没有一个男人肯被女人强。绝对没有。包括这个和我翻滚了十四年的男人。

当我转身关门时,从门缝里看到的是程心鹏想杀人的目光。可惜他双脚依然动弹不得,追不上我,所以只能用他的眼光杀我。

我林小霞九条命,几道眼光哪里能杀死我。

程心鹏,你可以来追杀我,我等着你的恨让你站起来,天涯海角地追杀我。

我淡淡笑了,有着骄傲有着挑战,还有他看不到的苦涩。我带上了门,回到x市开始我的复仇行动。

x市酒醉灯迷的生活,正式宣告了我单纯美好的生活渐渐抽离了我身边……

正想着我前二十九年的前尘往事,一个蒙古汉子居然赶着他的小羊羔到了我家。

我愕然,但欣然让他进了家。默默看着他激动地说着话,我从来不知道大胡子居然这么爱说话。

我喜欢大胡子,我无法忍受小心眼的男人,我想我在这儿会过得很好。至少这三天来,我过得相当好。快乐幸福,众星捧月,欢乐慢慢沁入了我落寞的心。

我连江小鱼都快要忘了。还有乔云雪。

和小鱼认识,是因为我刚上大学的第二天,居然看到一个面貌清秀却穿着粗布衣裳的姑娘在校园不远处做搬运工,那么一大车的砖头,她一个人拉。

我认识她,她是我的新同学。不爱说话,总是来去匆匆。

看着她满手的灰尘满脸的汗水,我当即震憾了,我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过得这么卑微而辛苦的女孩。我以为现在生活水平都大大提高,没有人再为温饱问题而担忧。

我错了,然后身为家中得宠的晚女的我,在跟着她身后跑了三趟之后,终于把她的车子给掀到了一边,吼:“你气死我了。”

怎么会有这么灵秀美丽的女孩做搬运工。怎么会,她太不珍惜自个儿了。她不知道女孩应该那珍惜那张秀脸不被风吹日晒,珍惜那双手为以后的夫君洗手做羹汤么?

“你才气死我了。”她也吼,比我更愤怒,咬牙送我四个字,“纨绔子弟。”

从来没有人这样说我。我在程心鹏的呵护下一直顺山顺水,女王般的过着日子,生活质量几乎无人可及,可是居然有人说我是纨绔子弟。我头也不回就走了。

这种驴子似的女孩,活该她吃亏。最好砖头掉下来,砸掉她的脚趾头。

我恨了她整整一个晚上,也想了她整整一个晚上。那么的想,吃不下睡不好。如果她是男的,我甚至都以为我移情别恋了。

然后我甚至打开电脑,开始搜索穷困地区的片断。

然后第二天,同一个时间我又去了那儿,没有意外地看到她还在搬砖头。结果我站在那儿哭了,号啕大哭,哭得日月变色,风云变幻。一直哭到那个搬运工悄悄地停在我跟前。

我发现她的杏眼水灵灵的,眉头有着淡淡的哀愁。我觉得她肯定还没有十八岁。

她看着我,递给我一块洁白的手绢儿:“你如果也想搬砖头的话,欢迎你!”

欢迎你个头!我狠狠地瞪她。蓦地拖着她走,一直拖到那个工头面前:“你,马上给她结帐。她不干了!”

女孩被我的突兀举动给弄怔住了,任凭我朝那工头发飚,断她的财路。

工头斜着眼睛看人:“今天才三天,不能结帐。她不干可以,自动离职。”

我二话不说,打电话:“爷爷,工地上的事归不归你这个国土局的局长管?还是打电话给舅舅,看他劳动局管不管?这儿有工地雇佣未成年的女孩。”

女孩睁大了眼看我,那个工头早手忙脚乱,抢下我的电话,连连说:“我结,我结,加倍给钱,你千万别提这事。”

等拿到双倍的工钱,女孩才无力地说:“我失业了。”

她没有怪我。但马上离开了我。我从她的神情上可以看到,她又要去另外的地方找事情干。

“你没有生活费么?”我带着哭腔问。

“不是。学费也没有。我贷了一半款。”她丢下三个短句就走开了。

害我又哭了。这女孩真可恶。我自小就没哭过,居然被她弄哭了两次。哭得那个凄惨,眼睛肿了脸糊了,人人都以为我被男友甩了。

可不,当程心鹏听到我为一个陌生女孩号啕大哭时,笑了整整一个下午。然后说,妞儿,我得赶紧跟你妈我妈汇报,免得以为这双眼睛被我欺负的,那我回家别想再活着,铁定被两个妈打死。

他一直笑一直笑,小霞呀,我才知道咱小霞也是水做的……

果然三天后,我又在另一家工地看到了她。

旧事重演。这回我不仅替她要了工钱辞了工,还把她带到了我姨的面前:“姨,你不是给我表弟找家教么?她就是。”

我替江小鱼找了四年兼职。当然半后后她就懂得了规律,自己会找轻快些的工作,不用我帮忙,可是反而是我那票亲戚自动一个个联系上了她,抢着让她做家教做钟点工。

没有人不喜欢这么独立坚强而又清新雅致的女孩子。我有两个表哥甚至偷偷地爱上了她。

但江小鱼读书不恋爱,她说得明明白白,让两个表哥自动闭了嘴巴。

所以当她一毕业就有了身孕,差点没让我瞪出了眼珠子,也让我那两表哥争相想去跳黄河。

小鱼死活不说那孩子是谁的,我气得大半年不理她,还出国玩了大半年。

如果我知道我不在的那一年多时间她过得有多苦多无奈,我一定不跟她生气,可惜世上最缺的就是后悔药。

等等,我怎么有些喘不过气来——

极度缺少氧气的我终于从回忆中醒了过来,原来送羊羔的大胡子居然搂住了我,还吻住了我。

我果然如小鱼所说,超级马大哈一个,缺少的就是女人的细致。想心事居然想到被大胡子给轻薄了还没知道。

我以为我会喜欢大胡子吻我,结果我却从门后拿出把菜刀,吼:“你给我住手,再不住手我要砍了。”

大胡子被我狰狞的面目吓得立即松了手。他远离三步错愕地看着我,神色复杂,然后悄悄地走出门外。

“把你的羊羔拉走。”我挥舞着菜刀追着他喊。

大胡子被我的菜刀吓得立即牵着羊羔回了家。反而是这几天一直白眼看我的蒙古女人露出了会心的笑容:“男人就是这样,闻着腥味儿就粘着别放——你又这么漂亮。别理他们,专心待产。”

我丢了菜刀,无力地坐在了门坎。泪水狂奔中,眼睛无力地看向了床头,那儿也有一把菜刀,从我第一天到这儿开始,我就准备了两把菜刀。

我准备两把菜刀是用来防狼的。

我以为我能接受北方大胡子,谁知不能。那么这大草原待着有什么意思?

我的心从离开北京的那天起就是寒凉的,大暑天也觉得心里凉飕飕。晚上一定要盖被子睡觉。这会儿来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方,更是无法抵制那彻骨的寒冷。

三天后,我重新又回到了北京。没打算久居,连家都没回,而我告诉妈说,我已经于一周前就出国了。

勿念女儿,我安慰着母亲。同时欺骗着母亲。

但我还是看到了母亲。我等在母亲的花园门口,偷偷地看着母亲从里面走了出来。

母亲的样子抑郁。也许是心有灵犀吧,母亲似乎感觉到了女儿的目光正对着她。母亲急急地四处圈巡着,要把目光的主人给揪出来。

我才不给我母亲看到。就是不给。

我如今这个大腹便便的样子,被她逮到了一定会找上程家,把程心鹏从床上拉下来,要他负责。

我爱他,想他,也恨他,却没想过要回到他身边。

一丁点儿也不想。

我要离他远远的,或许我下一站是海南岛。我喜欢太阳。喜欢有热量的地方。

我终于明白了江小鱼对阳光的痴迷。一个人寂寞心寒时,可不就只能靠阳光来温暖自己的事心。太阴暗的日子,让人没法生活下去。

当然,我在拿单身母亲这个主意的时候,也想到了当年江小鱼混乱的日子。但无防,我在她身上学到了经验。而且我有两百万做后盾,至少生活会相当优渥。我会带着孩子过得非常好。

目送着母亲离开,我没有马上离开,一直等到下班时间,看着爸爸和哥哥们相继回家。才长吁了一口气。家里人都过得很好。

第二天我去了乔家的花园门口。

我想念小鱼,也想念乔云雪。小鱼这妞儿嫁了。乔云雪呢,她的前夫害惨了她,她会原谅吗?

小鱼总算嫁了。姑且不论是否幸福,但终归是嫁了,不用每天一大清早爬起来码字,为一家病母幼子年复一年地写着豪门情事。写着与她的生活环境截然不同的故事。

我就没想明白,身处贫寒之地的她,为什么能写出豪门情事出来,而且还写得那么真实深刻。真是见鬼。

寒门闺秀一跃龙门,我不知道小鱼的日子好不好过。只知道最少她孩子——涛涛会过得很好。那小家伙向来想要有个爸爸。如今他是有爸爸了。小家伙终是如了愿。

我悄悄地等着,只想看小鱼和乔云雪一眼就走。我不想被她们看到,我怕她们留我下来。

我更怕江小鱼给程心鹏打电话。

她一直怪着程心鹏,恨他的huan妻,恨男人的事业心摧残了婚姻爱情。在她的世界里,事业可以随时兴起,爱情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最真最深刻。

她说,你一生不管经历多少男人,盘踞你心底的一定只有唯一。

她说得该死的对。就因为如此,那个大胡子吻我时,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了菜刀砍。

我的心和身体都已经习惯了程心鹏,十四年的爱情不再浪涛汹涌,心潮澎湃,可剩下了该死的习惯。

我的心和身体已经接受不了别的男人。

等了整整一天,没有等到乔云雪,这个女强人可能还要x市。

天快黑的时候看到了小鱼,这妞儿脚步轻快,意气风发。二十九岁的女人居然还有着如诗如画,意蕴流长,看得我眼眶一热,掉头就走。

妞儿,当年我为你哭泣的时候,就觉得你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才对。你的才情你的样貌,天生就该被男人宠在怀中风花雪月。

我决定了,明天中午就去海南岛。没有男人温暖我的心,就让海南岛冬日的阳光来温暖我。

也许毕生不会回来。

为着这个毕生,在去机场之前我又去了妈的花园门口对面,我想再看一眼妈。

等了半天没有看见妈出来,眼睛有些酸涩的时候,看见一个用着拐杖的年轻男人从旁边走向了花园门口停了下来,一脸深思地看着花园里面,似乎在决定进不进去。

他的神情十分复杂,凝重而矛盾。

我的血液凝固了。笨重的身子就似被雷击中,一动也不能动。

心鹏,你终于能站起来了。心鹏——

我的泪如溪流般匆匆流淌着,遮住了视线。

也许是我心灵的呼唤引起了心灵感应。我在泪雾中看见程心鹏转动着拐杖,缓缓地转过身来,视线正朝着我站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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